完犊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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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清:“你说什么?”

    林煜文大声:“我说现在南瓜也没收,收了也能储存那么久,着什么急嘛。”

    林志勇表示他好心被林煜文当成驴肝肺,走了。

    林煜文亲自起身送人,送出门了,则说:“你也没带来个好主意嘛,跑来这纯粹是给我增添焦虑来着。”

    林志勇气结,扬手差点给林煜文一个爱的巴掌。

    皮这一下就很开心,林煜文心情相当不错的去地里干活了,他倒是乐观,干活时看银朱坐在田垄上,给她搬椅子坐时,还颇为自得地讲起他现在在菜市场摆摊,都用不着吆喝的事情。

    “事实证明,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刚开始我去市场卖菜大家不了解我,所以我得吆喝才能把菜卖出去。现在常去市场买菜的阿姨大妈们都眼熟我,知道我卖的菜都是自己亲手种的本地菜,新鲜味道还好,现在我哪儿还需要吆喝啊,直接把摊子一摆,就有人来买菜喽。”

    “所以啊,大浪淘沙,金子可能会被埋没,但金子总归会有金子发光的时候。我只需努力种地,剩下的自有天意。”

    说了半晌,林煜文看老婆好像在发呆,儿子倒是在她怀里活蹦乱跳的,可这小子懂个屁啊。

    林煜文轻咳一嗓,倒很有自知之明,知道他这种装逼的话老婆可能压根就没听到耳朵里,决定暂时承认眼前的一部分小困难:“虽然暂时咱们家南瓜还没找到销路,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银朱没理会这个说着说着又说自嗨起来的林煜文,而是说起另外一件事:“我上网给你买几本专业书吧。”

    “啊?”这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把林煜文打个措手不及。

    银朱认真建议:“你之前种豌豆苗球生菜时确实种得不错,看来多读书确实很有必要。现在是科学社会,多读读书肯定没坏处,指不定今儿看个知识点,明儿种南瓜时就用上了。”

    林煜文嘴巴张了又张,看书是他敷衍三表伯的话,老婆怎么就这么轻易地信了!

    银朱犹豫了下,决定哄哄自家男人,便顺着刚才的鸡汤继续煮了这么一句:“多读书,让你的含金量更高些,发光也发得更亮嘛。”

    林煜文:“……”伤自尊了,那么重大的事,跟老婆说了那么多遍,她怎么还就信了之前骗三表伯的鬼话呢?

    林煜文垂头丧气地回去继续刨地除草。

    -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第二天。

    林煜文在菜市场上卖菜,正牛逼轰轰地跟大妈阿姨们讲他种的南瓜有多好吃,他儿子吃得满脸都是黄金糊糊时,有个中年男人突然跑过来。

    “菜卖完了。”林煜文指指他就剩几个老菜叶的摊子。

    要不菜卖完了,林煜文哪儿还能分出心来吹他家的南瓜,不得细心瞧着别被人跑单喽?

    这种事林煜文就吃过好几次的亏,最后还是个好心大妈提醒他的,这不由让林煜文感慨世上还是好人多,好人有好报。

    正自恋着呢,这中年男人喘几口气,稍微歇歇就半蹲着双手按着膝盖:“不是……你、怎么不送豌豆苗了?”

    当初华父倒是蹲到了林煜文,但见他只送这么一种菜,还以为他家里就只有这么一个豌豆苗呢,但他们下一步打算是做家常菜饭馆,只有一个豌豆苗可不够。

    所以他们犹豫了一天,可就是这么一天,第三天早起这小子竟然就不送豌豆苗了!

    华父赶紧去胡记麻辣烫问人,只是这年头稍微有点手艺的都敝帚自珍不肯讲林煜文。估计也就是这几日被他问得烦了,胡记的老板才说林煜文也在菜市场摆摊,至于在哪儿摆,他们也不晓得。

    华家三口又开了好几个家庭会议,根据他们这段日子总结发现也就林煜文家的豌豆苗最亮眼,完全可以把豌豆苗作为招牌菜,总得先把店的名声打出去吧。

    于是,华家三口便受了大累,连续几天,分头行动把湍市大大小小市场找个遍。

    “这才终于找见你!”说起来,华父也真是一把辛酸泪啊,本来他也就只见到林煜文的侧面两次,凭着模糊的印象能找到,当真不易!

    林煜文听后也是大为感动,所以明明白白告诉人家:“地里的豌豆苗已经拉秧了。”

    那一瞬,林煜文简直都能看到这中年男人脑海中惊雷声。

    “不过……”林煜文有心想安慰一下这个听起来比他还惨的男人。

    华父甚至还倒了两步:“拉秧了?没啦?”

    林煜文轻咳:“嗯,没了。”

    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执着于自己的豌豆苗,明明自家现在卖的空心菜也不错呀。哦对了,今天的菜卖完了,这位还不晓得。

    瞬息刹那间,林煜文忽然想起了自家的老南瓜,他猛地站起,握住男人双手,用力颠两下,郑重其事道:“老哥,刚才听你说你家饭馆要用我家豌豆苗做招牌菜,现在我这豌豆苗是没了,但老南瓜马上就开卖,要不你们换一个招牌菜?”

    旁边人听了也是笑得不能行,这小子也真是太搞笑,人家饭馆招牌菜呢,在他嘴里,哪儿能是说换就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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