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聪明了(1/2)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既然老婆都说想当农场主夫人,那林煜文肯定要全力以赴。这几日卖菜时,都不用林煜文怎么吆喝,熟客自动上门挑菜,林煜文只需称量算钱收款即可。
闲时,林煜文就琢磨着他地里的菜。
当初播种时,一共种了十亩豌豆苗,不过卖到现在,豌豆苗基本已经差不多全要拉秧了;还有十亩球生菜,但最近生意好,每天都是一车一车地拉进城卖光光,地里剩下不多也就只够卖一周。
剩下还有六十来亩地,林煜文种了些粮食作物,一些油料作物,打算留着自己吃,也就是些玉米、夏小麦、绿豆、红豆、油菜、花生这些,加起来也不到十亩。
还有五十亩地,林煜文是随大流,种的当季的四季豆、冬瓜、南瓜、芹菜这些。
为了防止再出现球生菜刚开始卖时,大家都不懂得怎么吃,导致他又卖不出去的情况,林煜文赶紧提前给他的菜宣传:“马上地里的贝贝南瓜就要成熟,这南瓜是最近几年的新品种,好吃着呢……”
林煜文本来还以为在老菜市场这里,他又要花半晌口舌给他的菜宣传,结果没想到,阿姨大妈们竟都晓得这品种。
甚至还有人直接催:“什么时候能卖?”
不得不说,这小伙摊子上的菜都新鲜,关键是这孩不偷奸耍滑,不用八两秤,虽说他这儿的菜不是市场最便宜的,但足斤足两,每每看到这孩子都笑呵呵的特喜庆。
阿姨大妈,老太太们就喜欢这样的男娃!
林煜文一个措手不及,他搓搓手,笑吟吟说:“再有个十天半个月的,就能收喽。”
其实地里的贝贝南瓜现在就能吃,隔三差五的,林煜文都要带回家个给锦书做辅食。
不过现在藤蔓还没彻底枯黄,等杆子黄了,到时才是最面最甜最沙时候,那会子口感才是最好呢。
八点早市收摊时候还不到,林煜文就惦记着去新城区抢好位置。
不过今儿林煜文实在吃够了附近的手抓饼锅盔这些,瞧时间还早,林煜文打算坐在正经早餐店吃一顿。
林煜文还到之前跟林志勇一起吃早餐的店。
结果他人刚来,那老板就立马从柜台后面出来,连打饭都不顾,抓着林煜文的手:“兄弟啊,你这都半月没来了!”
林煜文愣半晌,还以为这人是在发癔症呢。
没想到老板解释,说他上次友情赠送的凉拌生菜顾客吃了反响特别好,可惜他一直找不到林煜文,也没能买来他那种生菜,第二天他在市场随便买了绿生菜,但结果还不如之前用的萝卜……
“来来,你想吃什么,今儿老哥我请!”老板直接把林煜文摁坐位置上,把他家早餐品种念个遍,恨不得每样都给林煜文端上一份。
林煜文无语,他是听明白老板意思了,想从他这儿买球生菜呢。
“可……我家地里的生菜,马上就收垄了……”林煜文也不忍心看老板失望的眼神。
“啊?怎么这么快就卖完了?兄弟,你这么好的菜,怎么不多种上个几百亩?”老板就差抓着林煜文肩膀摇。
林煜文无奈摊手:“这生菜伺候起来麻烦啊。”
不光是豌豆苗,林煜文打算明年他连球生菜都能少种就少种。
“而且马上就进入正夏,到时气温一高,生菜这种不耐热的菜咱们这边完全种不了,勉强种出来,味道也发苦。”林煜文老老实实说道。
所以,林煜文对他今年开春只种十亩球生菜,十亩豌豆苗这样的决策,他认为是非常之明智。
店老板脸上那失落的表情,溢于言表,甚至都懒得亲自给林煜文端饭了。
林煜文倒是不放过难得送上门的生意,他干脆提前推销起自家地里其他蔬菜。
老板摆摆手:“这条街上早餐店多,我也就是想着整点跟别家不一样的小菜,吸引顾客。你这四季豆啊,南瓜啊,哪样都不是做小菜的料。”
林煜文看这生意黄了,也不沮丧,心安理得地吃着今早迟到的免费早餐,他甚至心里还在想:亏了,应该带林志勇一起来占便宜。
早餐店老板听说林煜文并不能稳定长久提供球生菜,也是没了下文。
林煜文也不沮丧,他现在见得多了,要是回回都因着伤神,那不得抑郁死了?
跟打不死小强似的林煜文,吃了顿免费早餐,回家就跟媳妇炫耀。
倒是银朱,她表情严肃,另起话题:“我看你种的南瓜还挺多,到时候可不可以卖给早餐店使用?”
湍市这边早餐店一般都会煮小米南瓜粥,这种粥品相当受带娃父母的欢迎。
“还有南瓜饼,我记得小孩子也很喜欢吃的。”银朱又道。
地里种植的南瓜里头,一共种了两个品种,一个是当红的贝贝南瓜,还有一种是普通的黄面瓜。
黄面瓜是从林志勇那要来的传家宝种子,是本地老品种,据林志勇说,这种子能往上数二三十年,是他当初分家时带出来的。
这品种的南瓜,结果体型最大能长到成人手臂那么长,直径也能长到半臂那样粗,而且生长期长,南瓜能从夏初陆续一直摘到秋末。
这种南瓜在农村,一般是种在房后,任由瓜藤爬上房顶,正好到夏天还能起到遮阴隔热作用。
林煜文幼时对这种瓜的最大印象,是林志勇用梯子爬上高高的房顶,小心翼翼摘下大南瓜。当初林志勇家还没盖平房时,住的是青瓦房,每次南瓜才长十来斤他就必须要爬上去摘,不然怕压垮房顶。
黄面瓜的瓜瓤跟贝贝南瓜一样,都是金黄金黄的,彻底成熟后瓜子也很大,一般农户家里都要收集起来,等年前一起用细沙炒了,当年货备着。
瓜瓤面甜,瓜子硕大,听上去这品种似乎很好。但用做商业化种植的话,致命缺点是产量不高,还有另一大缺点,瓜体稍微被虫子叮咬就会长出个巨大伤口,伤口虽能自然愈合,但到底是品相不好看,林志勇说这种瓜拿去市里摆摊不好卖。
当初林煜文迷之自信,在他的坚持下,直接把林志勇的种子都种完了,还拍着胸口说,从小他就吃三表伯家的老南瓜,如今,林志勇他就擎等着吃他林煜文种的吧!
到最后,老南瓜种得竟比种子奇贵的贝贝南瓜要多得多。
曾经刚开始摆摊那三五天,林煜文都没怎么卖出去菜,当时,他还心里挺忐忑,担心到时他强烈要求种的老品种南瓜也没市场。
可现在随着他卖菜功力日益高涨,林煜文已经很久没都这种担忧了。
这猛不丁的听老婆给他分析起市场,林煜文心里就跟当初头次贴暖宝宝似的,热乎乎。
林煜文点头,决定这次按老婆说的来:“那我这几天就摘个老南瓜,去市里早餐店问问。”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