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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开始,她便发动自己全城的人脉,为小狗寻找能领养它的主人。

    一看到林研回来,这女人便兴高采烈告诉他,有个朋友的女儿看到照片一眼就相中了小狗,有领养它的意向,她就把林研的微信推给了对方。

    林研对她说:“谢谢。”

    “甭客气!”女人把小狗抱在怀里逗它玩,略有些惋惜地问林研:“这么听话的流浪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果不是妹妹对这些过敏,我都很想养它呢。在这陌生的城市你能捡到它就是缘分,你真的不打算把它带回去自己养吗?”

    林研通过了那个要领养狗的女孩的好友申请,闻言从手机里抬起头,不假思索道:“不了吧,我已经有一只狗了。”

    第二天那个女孩就来到民宿见了小狗。小狗性格温和也自来熟,遇到谁都爱摇尾巴。女孩喜爱得很,当天就把狗抱回了家。

    把小狗妥善安置好后,林研也没了留在这里的必要,第三天就坐上了去往首都的动车。

    若非是顾雪凌给他发消息,林研其实不想来这个地方。

    这几年里他唯一一次来首都,是去年佩奇参加《嘻哈之城》的时候,为了他那两首歌的编曲林研被特地叫了过去,在那待了不到两天,工作结束就回去了。

    再往前就是十五岁之前。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被记住的回忆。

    原本打算见完顾雪凌就离开,结果这位上市公司的女老板这段时间忙得出奇,林研在酒店硬生生等了她好多天,对方都没空跟他见面。

    又没有想去的地方,林研便抱着笔记本电脑在对方安排的高级酒店里窝了两天,等到第三天他才勉强出门走了走。

    然而林研也不好说什么,毕竟对方给他安排了在首都的所有衣食住行,他没什么好抱怨的地方。

    等到第四天傍晚,顾雪凌才结束手头的工作,亲自驱车来酒店楼下接他去见面的地方。在公事上她会让专门的司机接送,一旦碰到私人的事,她还是习惯自己开车。

    夜幕下,汽车驶过东三环与国贸桥,两侧高楼大厦的繁华与科技感是林研去过的每个城市都无法比拟的。

    他望着那写字楼里一格格亮起的灯光,意识到这是顾雪凌所在的世界。

    哪怕连轴转地工作了很多天,这个女人脸上依旧没有任何倦意,娴熟地开着车,驶过她无比熟悉的高架桥。

    “首都好玩吗?老实说我在这里待了十几年,没去过故宫也没去天安门看过升旗。不明白为来这儿旅行的游客为什么挤破了脑袋去看这些,真的很无聊。”车里,顾雪凌问他,“你去哪里玩了?”

    林研低头沉默了很久,才说:“昨天去了故宫。”

    顾雪凌哑口无言,顿了顿道:“你逛了吗?”

    “没有。有点不舒服,随便看了看就回去了。然后半夜睡不着,路过天安门广场的时候看了升旗。”

    “…………”

    气氛有点尴尬,可顾雪凌表面依旧维持镇定自若的模样,蹙起眉问:“你现在还是会经常失眠?药有在吃吗?”

    林研靠在椅背上,轻轻呼了一口气,平淡道:“吃药只能让我的情绪不失控。失眠头痛,以及别的躯体化反应不会因为吃药而消失,我早就习惯了。”

    顾雪凌沉吟片刻:“我以前确实低估了精神疾病会对人造成的伤害。”

    并不想听到别人对自己的病评头论足,林研看向窗外,没再说话。

    【作者有话说】

    此卷又名 研研旅行日记

    ◇ 第114章 值得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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