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反派魔头心尖宠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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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说不论死活,卖她五十两时。

    她冷汗都下来了,额角都湿了,她惊恐地,惊恐地盯着那妇人。

    像盯着魔鬼一样,眼神的异样让对面妇人都觉得不对劲了,还摸了摸脸,不知道少女为什么用这种陌生的眼光看她。

    她还以为何雪樱对五十两心动了。

    于是再接再厉劝道:“听婶子的,这样家里头就少了个白吃饭的,还能多得五十两银子,今年能过个好年,何乐而不为呢?婶子知道,你讨厌那小子恨不得赶出门去……

    天啊!雪樱惊恐地看着她。

    难道现在的剧情……她讨厌魔头的事,已经街坊皆知了吗?

    完了完了……

    没错,这妇人一直说的人,说的那小子,就是那本《我的乱世修仙路里》的变态大反派,程简泊。

    因为太坏了,被读者冠以程魔头之称。

    在这本书里,他是顶级变态级人物,他入了魔宗,同门都被他炼成活尸,师傅师娘灭杀后,他抽魂抽魄收进他的万魂幡,厉害后,整个魔宗的人都沦为他的活尸后备役,更不提杀仙宗的人,那是杀人如麻,万鬼幡塞都塞不下,最喜欢用的就是碎尸掌……

    因为碎尸掌能将人打出血雾,炸成肉块。

    残忍到白天哪个凡人多看他一眼,晚上就成了他的炮灰炼尸,一夜都等不及。

    在无数网友质疑这个反派人物,无脑恶毒又变态,残忍狠辣的毫无理由,作者给出解释,他说反派病了。

    于是就加了一段回忆,说明反派变态的原因。

    作者写了一段反派程简泊可怜又可悲的童年,写出他可恨之人,必有的可怜之处。

    何雪樱:……

    她看完极度无语,搁这打补丁呢?

    程简泊三岁丧母,七岁丧父,父亲是威远镖局的镖师,他七岁那年父亲程锋在一次运镖途中遇到强盗,为救好友何永福,程锋身死,身中数箭。

    死前他口吐鲜血,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幼子简泊,自己一死,恐怕儿子无父无母,无人照顾,活不到成年,于是将儿子托付给好友。

    何永福带着对好友的愧疚,运回了镖,遵守了承诺,将好友的独子程简泊接入家里。

    何永福对程简泊比对自己的儿子还要好,让其进书塾识字三年,十岁的时候又送入武馆。

    武馆习武每三个月跟学徒收一次钱,一次十五两,程简泊在武馆习武三年,何永福不但将好友留下的积蓄花光,自己在镖局走镖赚的银子亦投入其中。

    可还是不够,古代穷文富武,习武花销非常大,每个季度十五两还只是学费,习武需要各种天材地宝滋养身体,才能有所成,

    还需要各种外门招式秘籍,内功心法,内外兼修,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滋补气血不到位,伤病一身。

    这些都不是白白给的,都要银子。

    何家的银子都填了进去。

    所以何家除了何永福,其它四个孩子意见颇大,何永福只知将好友的独子养好,却不知道自己的子女是如何愤恨着这个外姓人。

    其中最厌恶程简泊的就是何家二姐,何雪樱。

    她对程简泊厌恨到什么程度,父亲在,她正常做饭,只要父亲不在,她做的饭就没有程简泊的份儿,程简泊每次练武回来,家中饭菜都是没有他的份的。

    何永福有时走镖常年不在家,何雪樱欺他白吃白住,不但不给吃的,还故意下雨天,将他的铺盖卷扔到院子鸡窝里,程简泊无处可去,只能窝在鸡窝棚下,有时赶下夜里在雨,只能眼睁睁看着被子湿透。

    何永福不在时,年纪尚小的程简泊因练武又淋雨,生病了,何雪樱不但不请大夫来看,一日三餐都不给他做,还是邻居过来串门看这孩子在地上烧得不像样子,才给程家小子喂了点凉水,擦了擦身,弄了点家里备着的草药煮了给他喝。

    命硬地活了下来。

    何雪樱视他为眼中钉,只要他在一天,家里的日子就会又穷又苦,天天要数着米粒下锅,那时她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天天变着法儿地撵他走,或者他死了,那家里的条件就会改善。

    为了过好日子,她用尽了所有折磨他的手段,辱骂,摔打,扔东西,甚至期盼他赶快病死。

    可天不从人愿,他就是不走。

    程简泊在何家五年,一直忍气吞声,他提出过不去武馆,找个活计做,但何永福不同意,武馆的人说他是个好苗子,他想好好培养好友的儿子。

    所以每次出镖回来都将赚到的钱,大头部分交到武馆做学费,学费已交就要不回来了,程简泊不得不去,这更惹程家姐弟愤恨不已,对他越发的变本加厉。

    可惜,何家姐弟等的好日子还没有到来,何永福却在走镖的时候遇土匪死了,那趟镖所有镖师都死了。

    这让何家一时间雪上加霜。

    没有何永福赚钱养家,家里米粮很快入不敷出。

    偏偏这时候,另一个何雪樱穿了过来。

    正好穿到这个街坊的婶子过来出馊主意的时候,还让何雪樱把家里的那个惹人厌的外姓人给卖了,卖五十两!

    何雪樱连犹豫都没犹豫,立即拒绝了,这五十两卖了,她要用三百年来还啊婶子啊,你可长点心吧!

    书里写的,原本的何雪樱就是听了婶子的话,晚上做饭的时候破天荒地做了程简泊那份,还亲手给他盛了一大碗米饭,程简泊都不敢接碗,后来接了过去,眼中似有了光,可惜,那光只是一瞬,就滑落了。

    很快他就被蒙汗药迷倒了,一辆拉粪车将他拉去了矿山,连同命给卖了。

    自此,属于程简泊的悲惨一生,拉开了序幕。

    为什么会花五十两银子买矿工?

    那是因为开的不是普通的矿,帮派开的是一座毒矿,是魔宗的毒矿。

    需要大量的矿工,挖三个月旷工就死得差不多,然后再找一批,但旷工死得太多了,找不到人,为了完成魔宗的任务,帮派只好加银子,谁能拉来人还有额外赏银。

    程简泊被最熟的家人出卖,进入了死亡矿山,只待了几天就全身溃烂,毒气入体,这些矿工都是被亲人朋友背叛卖到这里来,他们日日痛苦哀嚎,本以为三个月能死,能解脱这无尽的痛苦。

    可没想到别的旷工只能支撑三个月,可程简泊在矿洞一年还没死,身上肉烂了又长,长了又烂,整个人面目全非,像一具行走的尸体,一身恶臭的腐烂味,每日在矿洞里爬行,似人似尸,生不如死地活着。

    直到一年后,他与其它旷工合谋杀了帮派的人,逃出了矿山。

    出了矿山,却又被魔宗看守矿场的弟子逮到,在发现他是一具上好的活尸材料后,一心想将他练成活尸。

    要成为活尸就要将灵魂活生生地封入体内,经过七七四十九日炼制,封住七窍,那痛苦仿佛人间地狱,但就在最后阶段,魔宗弟子的仇家寻来厮杀而亡,他才得以逃脱。

    改头换面,冒充了那个魔宗弟子入了魔宗,自此后,他就疯了,他为什么会在矿上一年不死,是因为他是天生的毒灵之体,有抗毒之力,尤其尸毒,所以他经过四十七天炼制活尸流程后,很快就又恢复过来。

    入魔宗后,他彻底开启了程魔头时代,他的精神受过巨大的打击,表面看着是个人,实际内心是个喜怒无常恶魔,疯子,他天天疯狂地搞事,无论怎么搞就是不死,和天,和地,和主角,和万物做对,他总是能一次又一次的活下来。

    他乃毒灵根,魔功天赋极高,修行极快,在魔宗几年便一跃成为天才弟子,数年后,他重返回当年的矿山,辗转找到了当年送他入矿山那些人。

    将他拉至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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