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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提到红薯自然少不了红薯条,油炸到金黄酥脆的红薯条,趁热吃哪怕什么都不蘸依然美味极了。

    “红薯蒸软加入面粉,分成小剂子,压扁后放入锅里煎,表面撒上些芝麻作为点缀,一道红薯饼就做好了。”

    凌息滔滔不绝,厨娘快记不过来了,小哥儿年纪轻轻居然懂那么多吃食的做法,她真心实意夸赞:“小夫郎,你相公娶到你真有福气。”

    对上凌息打趣的眼神,霍琚耳朵尖一热,不过他没有因为害羞就扭过头,反而认真回答厨娘,“嗯,是我此生最大的福气。”

    猝不及防被告白,凌息心跳加速,低头塞了根红薯条进嘴里,雪白的后脖颈儿一片绯红。

    旁边目睹全过程的盛弘新,眼神已然是死的,甚至飘散出尸气。

    垂眸间扫到王妃专心致志和贴身丫鬟分享吃食,盛弘新莫名觉得小丫鬟碍眼。

    不对啊,他分明有妻子,妻子就在面前,凭什么要吃霍琚两口子的狗粮?

    “王妃,红薯条好吃吗?”盛弘新第一次做这种事,面皮有点热。

    王妃下意识回答,“好吃。”

    抬眼间,翦水秋瞳,朱唇粉面,嘴角沾上点红薯屑,并不令人感觉失礼,反倒透着股挠人心弦的娇憨。

    “砰砰!”

    心脏剧烈搏动,盛弘新愕然睁大眼睛,面颊烧得越发厉害,视线一直停留在那小小一粒碎屑上。

    最终他还是没按捺住,向王妃唇角伸出手去,在手指即将抵达的前一秒,一只黑乎乎的猫爪一爪子拍开他的手。

    “喵呜!”大将军凶神恶煞朝他龇牙。

    盛弘新:“……”

    比起秀恩爱,他还是搞事业去吧。

    第126章

    要把货物卖到海外去,需得提前做很多准备,首先要找个对海外语言有所研究之人,其次得有个懂得经商之道的领头人。

    这年头吃饱饭都困难,读书人大多念的是四书五经,谁会去研究海外文化。

    盛弘新为了搞钱命人在整个大盛寻找合适之人,霍琚也令邵正平通知玄武卫暗中探寻。

    上回玄武卫中出了个叛徒,虽然之后把人逮出来惩治了,但为防止类似的事情又一次发生,邵正平行事小心再小心,消息势必得转几手才送出去,决计不给人顺藤摸瓜发现霍琚在哪儿的机会。

    寻找符合条件的人选需要时间,凌息他们在等待的同时继续手头的事。

    闭城出了个惊天大新闻,宁王庄子上一夜之间冒出成堆果实,块头大如成年汉子拳头,据说不仅能吃而且味道好极了!

    消息不胫而走,吸引无数百姓前往围观,他们不敢靠太近,生怕踩坏王爷家的田,只在外围站着,饶是如此,此起彼伏的惊叹声仍震耳欲聋,令庄子上的农人骄傲地挺起胸脯。

    “天啦!你们去看了吗?咱们王爷的田里长出了大片果实,一眼望不见头,我滴个乖乖,那得吃多久啊!”

    “肯定是老天爷看我们王爷宅心仁厚,特意赐下的新食物,这是神迹啊!”

    “传闻这种果实吃了能长生不老!”

    宁王庄田里长出新粮种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满城皆知,并且越传越邪乎。

    有百姓私下里议论,比起皇都那几位,宁王才是天命所归,要不这样好的东西咋独独降在咱们这儿,不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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