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妖进城的第十一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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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娘乖顺的样子太惹人喜爱,熊母都不敢想象,这样纤弱的女孩子是怎么有勇气从歹徒手中夺刀,去把她女儿救下来的。

    她忍不住握住小姑娘的手,轻轻拍了拍,“好好好,太感谢您了,那我们交换下联系方式,等您有空了随时通知我们!”

    “好呀。”

    宋人寻把自己的手机交给熊母,让她输入自己的联系方式,熊父在一边犹豫了一下,开口道:“冒昧问一下,宋小姐是要和和耀签经纪合同?”

    他从警方那边得消息的时候,稍微打听了一下宋人寻的情况。

    人是和耀经纪部的一个员工找到的,他和派出所的民警是同学,先前有拜托过他找人。人找到后,通知了一下老同学,联系方式这就到了警方手里,而他也自然听说了宋人寻要和和耀签约的消息。

    方才看小姑娘自己不避讳地提起签合同的事儿,他才有此一问。

    “对!约了八点签,”宋人寻微笑着看了眼时间,“还有四分钟就到了。”

    “您是一个人去签?”

    “是呀。”

    小姑娘年纪不大,刚刚成年,看着就很好骗,说什么就应什么的样子,熊父犹豫了一下,有些不大放心,“影视行业水很深,艺人合约很可能会坑刚入行的新人。如果您不介意,我让我们公司的律师跟您去一起看看合同?”

    “对对对,合同一定要注意!寻寻,你让我爸的律师跟你去看看吧,姚叔叔是老律师了,眼睛很毒的!”

    熊芙不追星,但她朋友是狂热追星党,没少听她骂缺德公司。她虽然不了解和耀怎么样,但有姚叔叔看着,至少能放心一点。

    “芙芙。”熊父严肃地看女儿一眼,让她礼貌一些。

    签合同是很私人的事情,他不希望宋人寻会觉得不自在。

    熊芙瘪瘪嘴,熄下声老实了不少,乖乖退到父母身边。

    那天宋人寻把她救了,在警察局还一直握着她的手,熊芙早在心理上对宋人寻亲近又依赖,单方面把她当朋友了。

    虽然不懂合同,但“坑”这个字儿,小宝石没少听张奶奶说。

    她和熊家人点头道谢,答应下来,“我不介意,谢谢您!”

    “?,这是我们应该谢您的。”

    王远航下到大厅来接人时,看到的就是宋人寻被团团围住的一幅景象。起初以为是她带了自己的父母兄弟一大家子陪着过来,正觉得奇怪,后来认出熊芙才明白,这是被抢劫的受害人一家。

    熊父熊母见接她的人来了,和宋人寻打声招呼退场,不打扰她办正事儿。

    熊芙和姚律师则留在宋人寻身边,和她一起和小王打了声招呼。

    小王认识熊芙,他看向一身正装的男人,迟疑着询问道:“这位是……”

    “您好,免贵姓姚,是宋小姐的律师。”

    “我是寻寻的助理!”

    嗬!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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