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偷梁换柱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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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雨霁,暑风和。高柳乱蝉多。小园台榭远池波。鱼戏动新荷。薄纱厨,轻羽扇。枕冷簟凉深院。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1]

    林絮一行人刚入成都府,便听到了游船上飘来的歌声,婉转清丽,沁人心脾。

    蜀郡物产丰富,气候宜人,虽然快至七月,却还如暮春一般温暖。湖上有不少戴着斗笠的少女,正撑着船采莲子,小船荡着荡着,就消失在了荷叶丛中,只听到阵阵银铃般的笑声从里面传来。

    成都府是大梁最富庶的地方,此地的金玉山庄更是富可敌国。说到这金玉山庄的发家史,也是一段传奇。

    金玉山庄的庄主名叫金不换,原是个街头卖菜的,有一日跟妻子吵架,气得离家出走,钻进岷山里,扯下裤腰带就要上吊。

    可怜这世间,穷鬼的裤腰带也是不牢的。金不换在挣扎间把腰带扯断了,扑通滚下了山,摔进了一金矿里。他从没见过这么多的金子,高兴得痛哭流涕,都不记得揣两块在怀里,就这样哭着回了家。唐晓慧与丈夫争吵后非常后悔,就在家里等着,看到又哭又笑的丈夫回来,以为他疯了。

    直到金不换强拉着她去那金矿,唐晓慧才意识到这等好运居然落到了自己头上。她精明能干,当即就在山上搬了石头堵住洞口,再让金不换趁夜将金子移回家,夫妻二人一人守着一人搬,偷偷搬了一年。随后,二人把金子剪碎,一点一点地拿去当铺换钱,就这样换了三年。

    五年后,他二人在留仙湖畔盖了金玉山庄,大家才恍然发觉,先前的穷光蛋不知不觉间竟这么富有了。等大家发现其中的端倪,赶到山里时,发现那金矿早已被家丁把守着了。

    金玉山庄落成后,唐晓慧与庄主先后有了二女一子。二女是为孪生姐妹,长得极为相似,但性情却是天差地别。大小姐金怀玉算账是一把好手,十一岁便开始管理家中事务;二小姐金含珠武艺高强,喜好比武打擂,名列江湖第四。

    可惜事无完满,唐晓慧怀三公子时,与一生意伙伴发生了龃龉,日夜忧心,生产时又被闯入山庄的劫匪所惊,因此三公子一出生便体弱多病,身患顽疾。夫妻二人便给他取名金佑安,希望他可以平安长大,一生顺遂。

    眼前这座客栈便是金玉山庄的产业了。

    等三人将行李安顿好,已是正午。明昭饿得在床上打滚,叫道:“师父师父,我饿了,我们去醉仙楼吧!你之前说过的,要是来了蜀都,就要带我去那吃的!我要吃玻璃鱼肚、水煮肉片、贝母酿梨[2],还有......”

    林絮看到刚理好的床铺被她躺得惨不忍睹,一皱眉,拎起明昭就往外面扔去,门外的贺兰绪驾轻就熟接过明昭,捂住她的嘴,带着她先去街上买吃的了。

    成都府四面环山,难得见到日光。今天阳光甚好,街上熙熙攘攘的都是游人。两位公子正从品香阁出来,那位粉衣公子看着年纪尚小,手里拎了大包小包的香盒,与他一起的另一位公子一身青衫,约莫三十岁左右。

    粉衣公子抬头看了看太阳,说道:“到点了,我们去醉仙楼!”

    那青衣公子拍拍他肩膀,笑道:“我清简惯了,随便找一客店吃喝便好,不必如此破费的。”

    只见那小公子眼睛一瞪,昂首道:“我今儿个听你的,都没包场呢,破什么费?吃个饭而已,你我既是朋友,就不用这么客气了。”

    “小金,我......”

    “燕兄!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这儿虽然没有你的‘东风十二阑’风雅,但人多呀!你成日在那山上待着,连个喝酒聊天的朋友都没有,这怎么行?来,听我的,你就好好跟着我逛,我保你以后都不想回那冷冷清清的地方去了,走走走!”

    醉仙楼是成都府规模最大的酒楼,建在珍珠湖的正中央,楼旁边挨着一小阁,阁前停了几艘精巧的小船,客人们吃饱喝足后,便可以在此坐船游湖。

    除了小船外,旁边还有几艘豪华的游船,里面虽无‘四司六局’[3],但也配备上了小厨房,专门制作一些清新爽口的菜肴和甜点,若是有客人想要在舟中开宴,便要选择这样的大船了。

    楼头横着一块大木牌,上面写着‘醉仙楼’三个大字,那字迹潇洒飘逸,无一丝尘俗之气,仿若仙人所书。楼内共有三层,宛若宝塔,蜿蜒而上,堂中央搭了一个戏台子,戏台上方铺了一层薄薄的云纱帐,四角均挂了一盏琉璃莲灯。

    戏台的前方摆了若干桌椅,此时正是饭点,堂内陆陆续续都坐满了人,只剩下最中央的一桌还空着。

    伙计将菜肴一碟碟摆上来,玫瑰锅炸、软炸荷花、清蒸江团、水煮肉片、炝莲白卷[4]......每一样菜肴均是色泽鲜亮,样式别致,鱼虾肉等荤菜中混了当季的莲子,别有一股清香。

    明昭迫不及待地将每道菜都试了一筷,满足地眯了眯眼,喟叹道:“太幸福了。”

    “哟,您来啦,这边请,这儿的位置最好。”刘寅见到来客,忙不迭从账本里钻出来,几个箭步冲到门口,弯腰向来人作揖。

    醉仙楼名气甚大,掌柜刘寅自然也带着一股傲气,林絮三人进店时,他只埋头看账本,后面进来的客人也都是由伙计招待点菜的,而今他却如此盛情,想必来者不是一般的人物,三人不自觉向外望去。

    只见一位少年踏进店来,全身粉衣,头发上束了条鹅黄细带,腰间挂了数条珠链,合缀着一块观音玉,身侧一柄剑清透如冰雪,剑鞘上镶了星星点点的珍珠,看着格外清丽。旁边站了一位身着青衣的公子,容颜如玉,淡雅出尘,全身上下无一点装饰,只在腰间配了一把磨损的木剑。

    他二人跟着刘寅,在大堂中央坐下。

    刘寅见二人坐定,搓了搓手,笑道:“金小公子,您今天想吃点什么呀?”

    金佑安拿出随身的锦帕,擦了擦桌子,见帕上无半点油渍,满意道:“老板,那就跟往常一样,每样菜都给我来上一份,只是今天不用小份,正常的菜量即可。”

    刘寅闻言,为难地挠了挠头,勉强笑道:“小公子,我以为是按以往的规矩来呢,这,那这分量就不够了。刚那一桌点了蒜泥白肉、竹荪肝糕汤[5],都已是最后一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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