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请吃饭(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录音后,纪潜问简疏文:“最近警方有针对爱琴酒吧的扫毒行动?”

    简疏文解释道:“是这样的,行动是没有,为了查清楚真相,录音中这位警官不得已使用了一些问询的小技巧……”

    纪潜肉眼可见的黑脸,她“啪”的一下把手中的笔用力一放。

    公诉人说:“那不就是骗供吗?为了得到口供,不惜使用欺骗的手段,这样的证据是无效证据。”

    “可这份录音证明了当晚有比我当事人更可疑的人不是吗?爱琴酒吧的后门正对乌鸦街街尾,也就是案发现场,有人亲眼目睹钱弘和童飞鬼鬼祟祟地从后门回来,行为极其可疑,这个案子疑点重重,为什么不重新查呢?”简疏文说。

    简疏文指着刘集说:“对这么多疑点视若罔闻,造成的结果不仅仅是我当事人蒙冤入狱,还会让真凶逍遥法外、让死者死不瞑目。”

    “辩方律师。”纪潜厉声说道,“你是不是忘了,为什么诱供、骗供所取得的口供,要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纪潜严肃地说:“骗供不仅容易导致虚假陈述,还会降低司法公信力,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有句话叫罪恶之树结不出善良之果,你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无法确保其可靠性。用欺骗的方式得来的证据,违反法律程序,法庭不予采纳。”

    公诉人也说:“辩护律师,你今天的做法,让我怀疑你到底是不是一个专业的律师。”

    简疏文争辩道:“审判长,侦查人员使用什么样的问询技巧,一直以来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我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案件本身,对供诉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查,而不应该一棒子打死。”

    简疏文拿出他早已准备好的案例材料,说:“这是2021年的一起受贿案,吴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300万元,但吴某心理素质很好,侦查人员盘问了许久,他一直拒不交代。后来侦查人员又去盘问吴某的一个知情下属乔某,侦查人员暗示乔某吴某已经交代了,乔某很害怕,就把收受贿赂的转账记录全都交了出来,侦查人员拿着转账记录再去询问吴某,面对铁证,吴某只能如实交代。在这个案子中,虽然收受贿赂的转账记录和乔某的证词都是侦查人员欺骗得来的,但法院认为该证据具有真实性,所以不予排除。”

    简疏文又拿出另外一份案例材料,“这是2022年的一起强.奸案,侦查人员在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时,经常哄骗嫌疑人:‘认了吧,给你减刑’、‘认了吧,认了都好说’,在侦查人员的诱导下,郭某承认了犯罪事实。在这个案子中,侦查人员也有诱供、骗供的嫌疑,但是郭某承认犯罪事实的证词在法庭上并没有被排除,而是采纳了,因为郭某的DNA与犯罪现场提取到的精.液的DNA是一致的,郭某认罪的证词虽然是诱供、骗供得来的,但它与其他证据并不冲突,所以给予采纳。”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