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1/2)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刘东旭心有些不悦,一个司机拽什么?</p>
不过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大人物的司机最好也不要轻易得罪。
</p>
刘东旭闭嘴不再问话,转头看着车窗外,在脑海里演练起待会儿见到雇主,要说些什么、怎么表现。
</p>
车辆驶入市区,刘东旭在庆城交换过半年,看到熟悉的街景,心头难免还有点小激动。
</p>
进入城南,前方不远处是一幢白色的大楼,这时车速略微放缓,接着转弯,驶入大楼前的蓝色大门。
</p>
刘东旭愣了一下,猛地坐直了身体,“诶?这是……你走错了吧?”
</p>
门头上大大的蓝底白字——公安,olice,不容错认。
</p>
这是公安局啊!
</p>
蒋时鸣没有理他,在楼前的停车位停好车,下了车,拉开后座的车门,“请。”
</p>
刘东旭:“……”
</p>
“喂,你……你把我带到这里来做什么?”刘东旭只是纳闷,倒没有太为自己担心——毕竟应该没有哪个欲行不轨的人会选择在公安局作案对吧,方便行凶后自首么?
</p>
蒋时鸣懒得跟他废话:“进去你就知道了。”
</p>
刘东旭满头雾水,难免想起各种耸人听闻的报道传闻——什么警黑勾结,什么屈打成招蒙冤入狱……
</p>
然而转念一想,自己是新国公民,华国向来注重国际形象,警察也要对外国人客客气气的,否则他回头找国际上的媒体曝光,事情闹严重点就是外交纠纷,谅他们也不敢胡来。
</p>
这么一想他胆气就壮了,还想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公安的领导找我做雕塑吗?”
</p>
蒋时鸣心道这傻叉长得丑,想得还挺美。
</p>
刘东旭下了车,跟着蒋时鸣走进大楼。
</p>
一进大厅,便有一个穿制服的警官走了过来,身后跟着一个戴无框眼镜,打扮干练的年女性。
</p>
“刘东旭是吗?我们接到报案,你涉嫌恶意造谣污蔑他人,可能构成诽谤罪,请你协助调查。”
</p>
刘东旭心头一惊,只见那个打扮干练的年女性面无表情地开口,“你好,我是丁律师,代表我的当事人封窈小姐处理这件案子。”
</p>
封窈的名字一出,刘东旭的表情肉眼可见地惊慌了一下,旋即勉力控制住,“我不懂你们在说什么,什么诽谤,什么协助调查?我只是应邀来搞创作——噢。”
</p>
他终于恍悟,猛地转头瞪向蒋时鸣,“好啊,你们勾结警察——”
</p>
“注意你的言辞,”鲁警官冷下脸呵斥,“我们华国警方接到公民报案,依法展开调查,是合法合规的正常程序,什么叫勾结?提醒你一下,诽谤诬陷警察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以拘留。”
</p>
“我是被骗来的!”事到如今,刘东旭哪里还不知道这就是个套?“我要离开!你们没有权力强迫我!”
</p>
法盲天天有,丁律师不介意给他普法:“公安机关有权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被传唤人拒不接受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拘传。”
</p>
警官有意无意地扶了扶别在腰侧的警棍。
</p>
刘东旭:“……”
</p>
刘东旭倒是想夺门而逃,可是周遭全是深蓝色的制服,还有铁塔般的蒋时鸣立在他身后,逃是不可能逃掉的。
</p>
“……我,我要律师。”
</p>
……
</p>
信息时代,消息的传播是即时性的。
</p>
如果说几个聊天群被封禁,还没有引起太大的水花,接下来几张照片通过不同渠道在学生间流传开,却是迅速引起了讨论:
</p>
“爆炸性新闻!上学期跳楼那哥们儿,叫刘东旭的,被请去喝茶了!有图有真相!”
</p>
“啊这,他不是新国人,早就回国了吗?跨国追捕?”
</p>
“确定是本人吗?为什么被抓啊?”
</p>
“我了个去,刚还看到说要抓造谣传谣的典型,抓的就是他了?这么说来,他搞的那一出,居然还真的是造谣?细思恐极……”
</p>
“不是,警察还管这个?”
</p>
“法学狗来了,科普一下,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构成诽谤罪,自诉,最高能判三年。”
</p>
“大事不好,我之前还跟我哥们儿科普过蛊王的由来,不会等会儿就有人来敲我宿舍的门,要□□吧?”
</p>
“淦!放个屁股,持续关注……”
</p>
……
</p>
作为前女友,马玉玲理所当然地收到了不止一个人转发给她的照片。
</p>
刘东旭在警局大厅,面对警官一脸恐慌;刘东旭缩头缩脑,坐在审讯桌后……
</p>
“完蛋了玲玲!”宿舍门被咣的一声猛地推开,梁娟闯了进来,“你看到没?刘东旭那个傻逼是不是要坐牢了?!”
</p>
……
</p>
宗衍走进审讯室时,丁律师正在一桩桩一件件,将谣言传播的证据摆在刘东旭的面前。
</p>
“……传播范围之广、性质之恶劣,构成刑法上的诽谤罪,我的当事人已经提起了刑事诉讼。”
</p>
刘东旭只咬死了一点:“在我的律师来之前,我有权保持沉默。”
</p>
做笔录的鲁警官在旁边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小瘪犊子真是美剧看多了。
</p>
这案情他提前已经知悉了,作为一个有女儿的人,没给这小瘪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