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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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伍爱华觉得,自己的心情可以用一首诗来形容: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一时口嗨结果被观众发现自己跑题了怎么办?

    伍爱华表示:别着急别上火,就咱这满嘴跑马车的功力,还不能圆回来吗?

    “现在大家应该都已经记住了这句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开始进一步的话题:秦律,是在为什么服务?”

    “可能很多人会问,博主,你说这《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是因为变法。”

    伍爱华拉出来一张思维导图:“一开始的时候,率先进行变法的是楚国,开展了两次变法,这两次在左传里都有记载,而后晋国紧随其后确立了新法,郑国铸刑书于鼎……但是春秋战国时期在法学生中最出名的,是我刚刚提到过的《法经》。”

    “可能有观众要问了,《法经》是什么?为什么这么有名?”

    秦国时期的很多老百姓都忍不住点头:我们就生活在这春秋战国,也没听说过《法经》啊?

    “因为《法经》开了古代法律体系的先河,可以说对中华法系具有非常深远的影响。”伍爱华说道:“就像说起外国法制史,一定要提《汉谟拉比法典》,每个人都耳熟能详法典里那一条‘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咱们要说中华体系下的法律,就一定要说《法经》。”

    伍爱华只是说了一些自己习以为常的话,弹幕的反应却不在伍爱华的估计内。

    【汉摩拉比法典是什么?完全没有听说过】

    【难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这个法典发明的词语?我还以为是威尼斯商人发明的呢!】

    【别说,威尼斯商人难道用的是那什么法典的条文?】

    看到大家的疑问,伍爱华停下来解释了一下:“是汉谟拉比,我把正确的字发在弹幕里了,汉莫拉比法典是公元前一千多年前,奴隶制时代的法典,威尼斯商人和它隔了两千多年呢!但是威尼斯商人法庭判案时候的依据确实是脱胎于汉莫拉比法典的条文,所以我才说它是外国法制史绕不过去内容,因为它的影响非常深远,《法经》也是如此。”

    听着伍爱华的解释,朱元璋呵呵一笑:“别说,这汉谟拉比和咱老朱想到一块去了,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听起来不错……”

    朱元璋这话一出,陪同加班的倒霉打工人们不由将目光都投向了朱标:太子,只能靠你阻止皇上疯狂的想法了!

    朱标看着兴致颇高的朱元璋,只能咬牙硬上:“爹,北魏孝文帝作为异族都废除肉刑了,咱们可是正统的汉人,讲究礼仪教化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种刑罚,它不合适。”

    朱元璋原本乐呵呵的,听了这话就开始不高兴,如果说话的不是他心爱的大儿子,朱元璋早就翻脸了。

    朱标对亲爹还是很了解的,看到亲爹不开心的样子,显然还没放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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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捕捉到关键词弹幕,是否开启弹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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