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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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这不是非法入侵民宅,我一定要拍上几百张豪宅内景发到常混的那几个论坛。

    赵漫沙请我去过楚家大宅,也请我去过她的居所,这两个地方一个是中国古典风格一个是地中海风格,特点鲜明,十分好认。以我在另一个世界熏陶出的的观赏水平来看,前者厚重古雅,然而稍嫌繁复;后者清新明亮,然而略显轻佻。

    而这里……这里简直是繁复和轻佻的极端!

    《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成功了。

    杀死他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是我的倦怠期,我觉得自己被掏空了,失去了喜怒哀乐,什么都懒得做。我当还可以做很多事,继续修真问鼎大道,改头换面去人间浪迹,学习各种新奇的知识,见识修真界正道大能的慷慨激昂。

    但一切都对我毫无意义。

    我有时候有兴致杀人,有时候没兴致。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后者是相当稀缺的心情,因此一旦发生,我一定会好好使用这份兴致。

    残存的常人的理智和思想警告和阻止我,它失败了;于是它退而求其次,希望承受折磨的是死有余辜的恶人,它又一次失败了。我本身的意志和时运都推着我走向一个深渊,但我不想再反抗,我太疲倦了,经常懒得不想解渴,解渴时懒得分辨喝的是水还是血。

    我还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第一次凌虐别人,被我凌虐的是个和尚。再好不过的和尚,心志坚定、金光凝实,清修了百年,还很年轻,秃瓢也能秃得清新脱俗,像我制住他的那个河边半开的莲花。

    在他身上用刑对行刑者来说简直是个灾难,无论我是剥下他的皮肤还是搅动他的血肉,无论我用引发心魔的法咒还是用话语挑拨他的佛心,都好像对他没有半点影响,他双足跏趺,任风吹浪打,自岿然不动。

    直到我为了剖出他的琵琶骨撕开他的衣襟,又啧啧称赞他胸膛上露出的一点玫红……他的心脏在他的胸腔里、在我的指尖下颤抖,像被春风吹皱的湖水。

    此刻我已经完整地剖出他的一只脚骨,我的手艺很好,我发誓,那只脚骨保持着刚脱下皮囊的浅粉色,妖异的修长,笔直地向外散开,关节处的结构精巧得像是什么来自几个世纪后的科幻造物。为了保持美感我灼烧血肉的断口,又冰冻住脚骨??我仅有的现代生物知识告诉我人的骨骼也能感到疼痛,并且极端敏感,我很遗憾没能从他脸上得到证实。

    然而我的手放在他的胸膛上,他的便脸红透了。

    他浑身上下都红透了,像开得快要烂掉的红莲。

    我盯着他半阖的眼睛,将手下滑,下滑,滑到我想象的那个位置,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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