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2 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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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手比上去:“果然合在一起更好看,本来我想大大的,可是我的手腕小戴不住,委屈一下你,你戴大的,我带小的。”李深看着两个人的表,突然站起来,走到窗边:“姑姑,我觉得你最好找一个适合你的男朋友。”
“是吗?你也觉得我这么漂亮的女人,没有男人疼,特别可惜,是吧?”李明澜笑起来,“深仔,你真会体贴人呢,才貌双全,你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孩子说的,对,我要谈几个男朋友了,我喜欢智商高的男人。”
李深咳了一下:“姑姑,我要做明天的作业了。”
“好,不打扰你,改天我酝酿酝酿再和你说惊世骇俗的爆炸大新闻。”
可是在这天之后,儿子更疏离了,她几乎是逮着空档就跟他说话:“深仔,周末想不想去公园散步啊?我好久没去,我怕迷路了,你有空给我带路吧。”
“姑姑,我要做作业。”
她又和他说:“深仔,我给你买了你最爱的咖啡豆,我给你冲杯黑咖啡吧。”
“姑姑,谢谢,不用了。”
“深仔,我……”
“姑姑,我做作业了。”他关上了门。
李明澜不喜欢哭,当年离开那谁,她都没有哭过,没有男人值得她掉泪,但是在儿子面前吃闭门羹,她的眼眶还是红了。
于骊安慰她:“深仔就是这个性,你不要放在心上。”
李明澜点头,一时之间她分辨不出李深的冷静,是因为他哥哥的教导,还是因为他生父的遗传?
公司那边不停的传来消息,李明澜不得不出国回去了,她和李深说:“深仔,我要走了。”
“嗯。”不冷不热,不咸不淡。
到了她离开的那一天。
他的哥哥看不过去:“深仔,走吧,一起去机场。”
李深却说约了同学打球。
李明澜拖起行李:“深仔,我走了啊。”
李深没有去送行。
不舍的人是她,孩子什么反应都没有,是她自找的,她打小就不在他身边。
直到第二年的春节,李明澜有了教训,不再纠缠李深。
可她真不是靠得住的人。
一天晚饭,她喝了不少酒,满嘴胡话,她说她喜欢智商高的男人,要是天才就最好了。
李深沉默地走开。
李旭彬训了妹妹两句,让她去休息。李明澜睡了一觉,酒没醒,反而更糊涂了,半夜来敲儿子的门。
他不理。
她一直敲,很轻很轻,但是“咯咯咯”地响。
李深开门。
李明澜呼出一口酒气,走路很稳,一屁股坐上他的床,说:“深仔,我好难过啊。”
他冷冷地提醒她:“姑姑,请自重。”
“我的辈份是你姑姑,可你是我肚子里出来的,你瞧瞧你,面对我一脸防贼的样子。”李明澜呜咽啜泣说,“你个没良心的,我辛辛苦苦生下的是一个不孝子。”她不知哭了多久。
但她真不是一个爱哭的人。
李深一动不动,回神时,他把她推了出去。
李明澜的酒醒了,呆在当场,她知道自己又闯大祸,躲了起来,直到走的那天,她约李深在咖啡厅见一面。
她以为他不会来。
但他只是迟到。
她向他道歉:“如果你嫌弃的话,就当没我这个亲妈吧。”说完,她拖起行李,就去机场。
她狠了心,不愿再回国了。
长着那双眼睛的男人都绝情。
不过,于骊再发照片过来时,李明澜见到儿子的腕上多了一只男款表。
李明澜乐了,早该坦白的,儿子这么懂事,也许早一点和他讲,母子相认的场面能更感人。
*
李明澜仍然喜欢唱歌,但她不去ktv了,生怕又遇见哪个不想见的人。
她身处时尚圈,不可能没有听过孟泽的名号,他是炙手可热的摄影师。
也许包装得还可以,没听别人说起他的黑历史。
她不去打听,管他呢。
她有亲亲儿子,才不理他。
时尚之夜的活动不在这座城市举办,行程由时尚周刊的助理安排,机票和酒店已预订。
李明澜和崔佩颐创建的服装品牌都在欧美经营,目前,她们尚未准备打入国内市场。
她接受邀约,不过是想着能回来见儿子。
第二天是周末,上午时候,李明澜在电脑上弄了卡拉ok,拉着李深去合唱。
李深麻木了,他和她的合唱,只会一首歌。
她感叹儿子没有遗传她的音乐细胞:“深仔,开始了。”
李深的脸很臭,但也唱了几句。
“我是一条小青龙。”李明澜沉浸在自己的歌喉
中。
“小青龙(),小青龙。李深万念俱灰。
李明澜:我有许多小秘密。
小秘密?[((),小秘密。”李深生无可恋。
李明澜:“我有许多的秘密,就不告诉你。”
“就不告诉你。”李深心如槁木。
“就不告诉你。”李明澜摸摸儿子的头。
李深吐出一口气,可算是唱完了。
*
孟泽挂着摄影师的头衔,不务正业,做事全凭喜好。
近来阴云密布,他常到庭院里休息。
高山蝶早上拿进来一份快递:“周刊例行送来了杂志。”
“嗯。”他半躺着,似乎睡着了。
“我今天有课。”她说,“今天的药我放在里面,你别忘了吃。”
孟泽微微睁眼:“要不要我送你?一个人会不会不安全?”
她笑了笑:“我坐公车去学校,谅别人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胡来。”
“有事联系我。”他又闭上眼。
临走前,她给他在伞下挂了一个驱蚊袋。
孟泽再次醒来,已近中午,他懒得动,随便拿起旁边的杂志,翻几下。
突然的,他坐起来,动作太大,险些从躺椅滚下。
杂志的最后一页有一则国外服装设计师的采访预告,这位设计师受邀参加时尚之夜。
孟泽丢掉杂志,光脚踩在草坪上。
他竟忘了将前几天的邀请函放在何处,是不是丢垃圾桶了?头疼,记忆瞬间消失。
他从院子进来,第一反应是用头撞墙。
皮肉疼痛与神经抽搐同时袭来,他喘了口气:“山蝶,山蝶。”
下一秒,他记起,她上课去了。
他急忙向里走去,他先是拿起茶几上的杯子,给自己倒了水,先喝一口,再拉开抽屉。
他开瓶时手有些颤抖,扭开瓶盖,他倒了药片,用水送服。
他早上睡太久,忘了吃药。
他放下杯子,倒在沙发上。
对了,邀请函就被他随意丢在了茶几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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