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节义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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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项看了下四周环境,有人从隔壁的枕波园里翻墙进入了山陕会馆!他先是在枕波园爬上了大树,然后轻松的翻过了这一丈多高的院墙,下墙的时候他借着小门突出的门楣作为台阶。所以才会留下半个脚印。

    李镇国道:“怪不得我们把南剪子巷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有找到凶手!原来他早从这里跑掉了!”

    乌项却道:“这说不通,若说他是从这里翻墙进了会馆逃走的,那后门的锁又是谁锁上的?若说还有凶手在《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去。堪称有胆有识。

    既然已经发现尸体,乌项立刻派李子玉去市局通报,同时要市局派警察和仵作过来。对枕波园和王秀珠家做全面的现场勘察。

    至于凶手是怎么反锁好后门又能进入枕波园,说来一点也不难。原来这枕波园的后门的一扇门扉上又挖有一道小门,门上另有小门闩。人可以低头而入。只要事先将小门打开,便可以在外面锁好门户之后回到园子,再闩上小门。不影响在外面开启锁具。

    勘探人员从棺木内不但找到了无头尸,还发现了被丢弃的刀具——一柄分割猪肉用得屠刀。刀柄上有字号,正是剪子巷里“富昌裕”猪行。经鉴证人员对尸体伤口的痕迹比对,认为这就着用来砍下首级的刀。

    虽然当地派出所没有接到报案,但是猪行丢了一把刀,算不上太大的事情,没有报案也是正常的。妥善起见,李镇国还是派了赵贵去询问是否丢失过屠刀。

    赵贵很快就回来了,说该行确实在几天前丢过一把屠刀,因为价值不大,所以也没声张。

    从义庄地面提取到的脚印一共有两组,一组和在后夹道小门上发现的脚印系同一人,另一组从尺寸看应是妇女脚印。经比对系王秀珠的脚印——可见王秀珠亦是凶案的参与者之一。

    勘探人员在王秀珠家的厢房内发现了被泥土遮盖的新鲜血迹,又在墙壁和木门上发现了飞溅的细小血点,确认这里就是案发和斩首的现场。又从土灶炉膛内扒出未被烧尽的绸缎布料的碎片。还找到了两只没有烧尽的鞋底。

    结束现场勘探已经是案发第二天的凌晨了。乌项带着李镇国等人回到市局,立刻开了一个案情分析会。

    根据进一步的现场勘探,他们初步得出了案发过程:凶手和王秀珠合谋,在王秀珠家杀死了被害人,将被害人砍下头颅。他们将被害人的衣物剥下,塞入炉膛内焚烧。又用迷香迷晕了老仇,窃得杠棒和油布,用油布将尸体包裹之后抬往凶手早已踩好点的枕波园后门。

    不巧的是,在搬运途中,他们看到了打着灯笼正在巡逻的巡警,仓皇中丢下尸体逃匿。然而巡警发现尸体后又离去,给了他们机会。凶手按照原计划用王秀珠亡夫留下的钥匙打开了后门,将尸体按照原计划运入义庄藏匿。

    随后他们回到王家。第二天早晨发现街道封锁,警察正在全力盘查,凶手认为事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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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处院子的后面。”老戚不愿在这里久待,便要引他们往后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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