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节王寡妇的韵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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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一出,李镇国也就罢了——他以为这不过又是街坊流言,这种流言到处都是,天天都有,好事者咀嚼几天之后也就自然消散了。然而李子玉却是一个激灵,他想起昨天巡逻的时候柳嫂子和他说过的王寡妇有了野汉子的传闻。

    一个老头儿说:“老崔你这话里有话啊,不知道这王寡妇家的鬼是男鬼还是女鬼?”

    老崔瞥了老头儿一眼:“金爷到底是闯过三关六码头的人,一听就听出来了!”

    《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不过他知道的更详细一点,那就是这个“野汉子”并不象柳嫂说得那样每天天一亮就走,而是常常会在她家过夜。因为有天老崔带着人去送货,路过她家门口,手下挑夫渴的受不住,便进去讨水喝。好一会她才出来,当时的神色很不对路,而且他还闻到了股酒肉的香气,不但有酒,还是上好的酒。

    “……她一个穷寡妇,平时都是克勤克俭的过日子,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二半花,怎么突然置办起酒肉来了。必然是有野汉子在家拿出钱来让她置办的。”

    老崔经常带着挑夫在巷子里走街串巷,自从发现这事之后出于在茶居里嚼舌头说闲话搜集材料的需要,便注意上了王寡妇家。这一注意还真给他看出门道来了。

    他说王寡妇最近有很多反常的地方,一是白天经常关着门——她做得缝穷打杂的活,时刻都要预备着有雇主来找,所以总是开着门,自己坐在堂屋地里边做活边等活;二是看到她常常外出买菜的量还不小——一个人根本吃不了,菜也比过去精细。最后,这个平时穿的衣服中件件打补丁,头上只能插木簪的女人最近不但换上了全新的细布衣衫,竟然还插上了一根金簪!

    李子玉暗暗吃惊,想不到这个挑夫把头居然这么有眼力见!自己天天在街上巡逻,王寡妇一天至少看到一两回,却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些,老师上课的时候说得“要做生活的有心人,要注意观察”,自己虽然记在心上,却完全没有运用到位。

    李镇国也觉得这是个线索值得追查一下,当即叫谢组头带路去王寡妇家实地查勘一下。几个人刚出门,却见七八个挑夫簇拥着两个挑夫正在吵嚷,看到把头出来,不约而同的迎了过来,都要说话。

    老崔皱眉道:“有什么事慢慢说!当街吵闹象什么样子!”

    原来有个挑夫今天一早出来到茶棚里等活,却发现自己的杠棒不见了。

    杠棒是挑夫的吃饭家伙,虽然是不值钱的玩意,对于做一日吃一日卖力气的人来说,重新买一根多少也觉得心疼,何况起码半天不能干活。

    这东西平常人不会偷——一般挑担用扁担进行了,只有经常挑重担的挑夫才用得上。失主便将怀疑的目光放到了一个同行身上。几句话一说,就闹了起来。

    这种纠纷向来是不报官的,照例由本段把头来处理,要是涉及其他段上的人,就由双方把头出来吃讲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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