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不识李郎是李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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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市上人声喧嚣,方才那个有些熟悉的身影一闪而逝。朝清秋皱了皱眉头。
说这个人是他的故人其实也不算对,两人当年也只是见过一面而已。
只是那人的样貌太过奇特,这才让他一眼就认出了此人。
目生重瞳者,从来都是极少。
所以他只看了一眼就认出那人是当初在连云寨里跟着李云卿离开的那个重?年轻人,秦楚。
他对秦楚当初在《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恃无恐,与秦人的铁骑比起来,即便是东南吴家也算不得什么。
只是不知道他是如何攀附上秦人的,所以他之前那些收买他们连云寨中之人也好,利用李勇等人也好,这些都是不过是这样的手段,秦人才是他真正的杀手锏。
只是他又有了些新的疑惑,“既然秦人已经选择了想要帮助吴非,秦楚又为何会在这个时间突然出现,难道他不知道咱们可以以此推断出秦人和吴非的关系不成?”
朝清秋摇了摇头,“不会,即便他秦楚想不到,他身后之人不会想不到,所以这应该是他们故意给咱们提示才是。”
叶玉笑道:“原来如此,那山阳镇这盆水倒是越发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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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东都城中,李云卿在花楼里喝过了酒水,正在街上踉跄而行。
朝清秋不在东都的日子里,他在东都城中已经闯出了好大的名头,胭脂丛里李二公子,如今在东都城中可以说是无人不晓。
当初李家大公子在东都城里时也是有名气的很,李家麒麟儿,曾经是多少东都城中待字闺中少女的如意郎君。
兄长如此,他这个不知是李相从何处捡来的二公子又是如此。
所以东都城中之人哪怕明面上不敢讲,可依旧是在他背后议论纷纷.
野孩子果然是野孩子,远远比不得他们大秦的种。
李云卿来到一处偏僻无人的小巷前,甩了甩袖子,震去了一身酒气。
几个天诛之人从巷子里走了出来,站在李云卿身后。
“啪”的一声,他打开手中折扇。
“如何?可是秦楚有消息传回来了?”
“大人,秦楚已经传回消息,他已经把大人要他带的话带给了间书院的朝清秋。不过如今朝清秋那边还没有反应。”一个天诛之人抱拳拱手道。
李云卿点了点头,“我这个朝兄弟是聪明人,不用担心。”
“大人,东南那边既然已经是咱们秦人之地,咱们为何要相助那些悖逆之人?”一人开口道。
“东南虽然是咱们的地盘,可东南也好,西南也好,历来不服教化。如今瀚海在北蠢蠢欲动,咱们很快就要把西南的兵力调往西北,这东南之地自然是越乱越好,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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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没有言语,沉默之后只是说了一句,“不劳朝公子费心,我自然有计较。”
秦楚说完,身形一闪,消失在了小巷里。
朝清秋站在小巷里有些出神,他倒不是在想连云寨的事,而是在想在这里遇到秦楚意味着什么。
方才他身上穿的分明是大秦天诛的衣服,而大秦的天诛从来都只会在暗中窥伺,只有在出任务的时候才会露面,这般推算来看,如今秦楚出现在这里,多半是在这东南之地有什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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