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明末农民起义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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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门颁行过一个法令--《庶孽禁锢法》,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一贱则贱”的原则,后代都不能翻身。

    如果你母亲是贱籍出身,哪怕你父亲是个官绅、是个勋贵,你也依旧是个贱籍的身份。在家里,你就是个小厮奴婢,要把父亲和他的正室,以及嫡出的兄弟姐妹们当成主人一样侍奉,连叫一声“父亲”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称大人或者老爷。]

    “……荒谬。”李世民很无语。

    因着这几百年间门《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最后灭亡了不能怪道家主张“无为而治”吧?怎么到了大明,就把责任推到他们士林头上,批判理学不对呢?

    这天幕有失公允,对他们士林的意见太大了!

    朱元璋正在琢磨收复朝鲜半岛的事情,也没注意到李善长委屈巴巴的样子。毕竟这理学他虽然拿来用了,可有些不利于皇权的主张,解释权也在他自己手里,他不在乎。

    [所谓“从母法”,就是以母亲的身份来定孩子的阶级。跟我们古代社会的从父法完全相反。

    比如在大明,如果你是个宗室或勋贵而生的庶出子女,哪怕亲生母亲是贱籍出身,只要你是上了族谱,身份被认可,那你就是贵族出身。如果你的父亲是个普通百姓,那你至少也是个拥有自由身的良民。

    但朝鲜就不一样了,李氏王朝专门颁行过一个法令--《庶孽禁锢法》,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一贱则贱”的原则,后代都不能翻身。

    如果你母亲是贱籍出身,哪怕你父亲是个官绅、是个勋贵,你也依旧是个贱籍的身份。在家里,你就是个小厮奴婢,要把父亲和他的正室,以及嫡出的兄弟姐妹们当成主人一样侍奉,连叫一声“父亲”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称大人或者老爷。]

    “……荒谬。”李世民很无语。

    因着这几百年间门门阀社会根深蒂固的原因,所以大家都很看重门第和出身,因此家中嫡庶有别,待遇差距比较明显一些,而且这些年因为他大力启用了一些寒门子弟与山东豪杰,这种情况也渐渐松动了起来。

    即便如此,庶出子女也不会被苛待到为奴为婢的情况。

    就算是那朝鲜保守愚昧,可父亲才是一家之主,家主的骨血不更应该被珍视么?如此苛待,那家主威严何在?

    怎么想都狗屁不通!

    应天府这边,徐达起身上奏:“启禀陛下,据臣所知,这从母法乃是半岛久已有知的风俗。臣的军中就有这样从高丽投奔来的士卒,虽是豪族出身,然因其母亲是贱籍妓生,是以他们这些人连庶子都不配叫,而称孽子。”

    “那依你之见,与天幕说的有何不同?”

    “目前这还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潜规则,没有形成条律,而且也并不十分严格,臣军中那个将士,就是不想被家族送去当和尚,所以早年间门就投奔了来。”

    朱元璋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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