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 7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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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砚腾出手来揉了揉眼,确定自己没有花眼后,小心翼翼的按下了同意键。看来,自己的这点小筹划也还算有点奏效吧。
通过后他并未主动发信息,而是点开了男人的头像和朋友圈。
他的头像是蓝天里落单的一只孤雁,朋友圈背景里是两只翱翔于天际的大雁。
温砚唯一能读取出来的信息就是,男人可能很喜欢大雁。
过了一会,季知远便发来信息:我有一堂课刚好要延申讲一下行书,温老师手头有没有资料和文献,方便参考一下么?
他回:有的,我整理一下明天给你可以吗?
季知远:好的,明天小追来上课的时候,我来取,谢谢了。
温砚看着对话框里方方正正的字,似乎横生出更多的距离来。
有些许伤怀的打上文字:不客气啦。
从园里散步回来的温重华见坐在沙发前的温砚一只握着手机,有些不悦:“前几天苏城的安书记让你帮忙给苏城机场提的字写出来了吗?还有青禾的新书也一直等着你提封呢。”
温砚闻声,将手机熄屏,从沉浸在季知远主动加自己微信的喜悦里跳了出来,很好的隐藏自己的所有情绪:“青禾的书我已经提好给他了,至于苏城机场的,还没想好写什么内容,爸有什么好主意么?”
“杜荀鹤的那句‘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我觉得不错。”温重华说着,翻起厅前满面书架上的书籍,“从前有一本讲苏城文化的书,好像是在这里的,我等会找来给你看看。”
“好,那我先去书房随便写写。”温砚起身,缓步踏出前厅。
温重华这个人最喜欢做这些学问,这翻起来,没个把小时是不会出来的。
不止温砚一个人觉得,大家都说,他是生错时代了,要是生在百年前,高低得是个进士。
回到书房里,温砚却半点不想拿起毛笔。
他三岁时就被温重华抱着接触毛笔,直到如今,他都快二十五了,还在被逼着进书房。
众人都以为他是天才。
是三岁握笔,十岁成才的天降神童。
却不曾有人知道,这一张张薄如蝉翼的纸上,这一笔一划的黑墨间,这一个个或是方正,或是飘逸的字里,无不泣满他的血和泪。
好在自己并不讨厌写字,不然,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熬得过来。
他看着满墙的字作,心中却不免越觉越空,不想再待下去,于是又跑去园子的西偏门处抽起烟来。
黑夜里烟头处的一点燃光,犹如漆黑夜空上的一点星光般耀眼。
不禁想起自己第一次抽烟,也是这样漆黑的夜里。
那时他刚上高中,书法上的成就也已经很是耀眼,简直是所有父母眼中的梦中情孩,而那时候的季知远却正值最叛逆的时期,偷改志愿,不做警察非要报文学专业,每天还染着各色的头发骑着摩托招摇过市,让季盼山头疼不已。
那天夜里,两家一起聚餐,刚刚获得全国书法大赛第一名的温砚自然成了餐桌上的主角,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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