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第二六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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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谁?在这里做什么?”

    白大褂刚要推针,一抬头看见站在门口的周济慈,冷汗唰地一下冒出来:不是说今晚不在的吗?怎么又回来了?

    月光下,周济慈稍长的黑发凌乱地垂在面前,遮住他苍白的脸,他微微有些气喘,像是刚匆匆忙忙地赶过来一样。

    这时,江恕也醒了,看到眼前这一幕,他睡眼朦胧道:“咦,济慈你怎么回来了?等等,你又是谁?”

    出现在病房的白大褂让江恕很是疑惑。

    想起他今日的计划,白大褂眼中闪过一次阴狠。

    周济慈及时注意到他眼神的变化,在他手部开始动作的那一刻,大步上前,抬腿踢向他的手部,右腿迅猛地贴着空气划过,仿佛切割了一道光线。

    针管顺间被踢飞,针尖在空中划过一个弧形。

    不等白大褂反应过来,周济慈捉住进攻机会,像一头豹子一样蹿出,一记精准的踢腿扫向对方的双腿。

    白大褂瞬间失去平衡,摔倒在地。

    周济慈大步上前,用膝盖抵住白大褂的脊背,反扣住他的双手,将他死死地摁倒在地,脸部紧紧地贴住地面。

    他又干脆利落地将白大褂的下巴卸掉,冷笑道:“看你虎口的老茧,是专业干这一行的吧,为了防止你自杀,先委屈你一下。”

    白大褂彻底失去所有的反抗力道,眼神愈发阴毒。

    他这一套干碎利落的动作下来,直把江恕给看愣住。

    病房中传来这么大的声音,医院的值班人员也纷纷被吸引过来。

    看到匆忙赶来的保安,周济慈直接道:“报警,这个人想杀人。”

    一刻钟后,警察及时赶来,拷走了白大褂。

    白大褂被拷走后,江恕心有余悸:“他真是来专门杀我的?”

    他纵横商场那么些年,遇到的敌人不少,但像这种完全不顾后果,一心想置他于死地的还真是少数,也是不怕江家的报复。

    周济慈没有回答,他垂眸看向自己的双手,仔细翻转检查,像是在寻找什么。

    见他举止奇怪,江恕开口问道:“济慈,你在看什么?”

    周济慈缓缓抬起头,神色恍惚道:“看我手上有没有沾到血。”

    他脸色苍白,纸人一般,仿佛被吸走了所有的生命力,有种不详的阴影始终缠绕他的眉间。

    江恕去握他的手,很白皙修长的一双手,像是用象牙是雕刻而成的,完美得没有任何瑕疵,他忍不住亲一口,笑道:“没有血啊,很干净。哎,你不是说要去给草莓看病吗?怎么又回来了?”

    周济慈低声道:“你就当我还有点良心,觉得你一个人在医院可怜得很,忍不住回来看看。”

    江恕心里涌上一股暖流,笑道:“你这点良心可真及时,这不就救了我一命吗?”

    他忍不住又问道:“你是怎么从他虎口的老茧,就能判断他是专业干这一行的?”

    这样的观察力(),可不像个普通人该有的。

    周济慈思忖片刻?()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道:“他那虎口的茧子一看就是握枪握久了磨出来的,至于我是怎么知道的,我也记不清了……好像是一个金发男人教我的,是谁呢?”

    见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江恕急忙打断道:“想不起来就别想了。”

    他可不想济慈又想起希尔德,果然,他也很讨厌黄毛。

    江恕转移话题道:“总之,是你救了我一次。济慈,你是我见过最心善的人,我以前那样对待你,你都肯出手救我一命。”

    一想到这一点,江恕便欣喜若狂,他觉得自己在济慈的心中已经有一定的位置,一想到能和这样的人白头到头,他心里就涌上一种甜蜜的激情,这是莫大的幸福。

    可不知为何,他越这样说,周济慈的脸色就越是苍白,像是有什么东西一直在折磨他的神经。

    江恕也注意到他脸色不对,急忙问道:“济慈,你这是怎么了?你身体不舒服吗?”

    周济慈揉揉惺忪的眉眼,坐到沙发上,语气平淡道:“我没事,你别管我,先顾好你自己吧,你这是惹了什么人,非要至你于死地不可。”

    接连两次遇袭,江恕也意识到其中的不对劲,他神色严肃道:“我会让人调查清楚的,这些天我会让保镖一直在医院守着。”

    收拾好病房里的残局,两人渐渐睡去,但有人却失眠了。

    周济慈躺在床上,因为失眠,他心上乱跳,几乎喘不过气来,他看着隔壁床上的江恕,眼中晦暗不明,直到天亮蒙蒙亮了,他才浅浅睡去。

    ***

    等江恕的伤口拆线后,傅庭雪的事总算有了眉目。

    他手下专门负责调查的人找来了以前在傅公馆工作过的老管家,老管家在那座公馆工作了整整二十多年,十年前因为年老退休,他应该知道不少事。

    老管家的孙子最近想申请美国的大学,江恕答应帮他孙子申请学校,同时给他一大笔钱,老管家这才答应。

    这天,周济慈正好要带草莓再次去医院做检查,正要避开他,江恕便让手下把老管家带到病房。

    江恕开门见山道:“老人家,我找您来也不为别的,就想知道傅庭雪和他那个走丢的继子的事,您知道多少?”

    老管家来前就已经答应对方的要求,他也不拖沓,直接道:“这事还得从二十年说起……”

    他接过助理奉上的热茶,开始讲起二十年前的故事。

    茶烟缭绕中,一座港式公馆在雾中若隐若现,那时候的公馆还姓周,周老爷早年闯南走北打拼这样一份不薄的家底,可惜的是,他的爱妻早逝,二个儿子也因遗传病幼年夭折,只留下个女儿。

    都说弄璋弄瓦,但周老爷的瓦可不是一般的瓦,那可是琉璃瓦。

    周家大小姐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长大后更是名震一方的大美人,单看外表她是个地道的淑女,小手安分地摆放在裙面,姿态优雅内敛,但那双野猫一样的眼睛却

    ()    暴露出她的本质。

    那双眼睛显得野性,生机勃勃,和那副故作优雅的外表截然不同。

    她喜欢和一群富家千金一去去戏院看戏,她端庄地坐在雅座上,一身碧玉色的丝绸长裙,裙摆用金线绣满玫瑰花,脚下踩着一双摩洛哥羊皮鞋,长至小腿的黑发光艳可鉴,用一根白玉簪子绾起来,典雅端庄。

    很多人不是为看戏来的,是为看大小姐来的,知道所有人都在看自己,大小姐扇动檀香木的折扇,吃吃地笑起来。

    她知道自己很美,所以总是爱卖弄风情,每当看到男人们为她神魂颠倒的表情,她都得意不已。

    很多人都迷恋大小姐的美貌,只有周老爷看穿她的本质,知道她是个虚伪又天真的小傻瓜,金玉其表,败絮其中。

    但美貌从来都是一种稀缺资源,大小姐美到那种程度,就算别人知道她本质,依然会有大把富家子弟争着抢着想娶她。

    外人时常打趣周老爷:“您靠这琉璃瓦,下半辈子可算是不愁了。()”

    每当外人这样打趣时,周老爷却是笑而不语,对于女儿的前程,他已经有了明确的安排。

    大小姐八岁那年,周老爷领回来个瘦小的男孩,这个男孩是他早年战友的遗孤,家里人都死绝了,周老爷见他可怜,又念着那一点战友情,所以把这男孩领回家。

    这个男孩便是傅庭雪,他当时被上一个领养家庭虐待,整个人瘦得像根芦柴棒,但一双眼睛却极其沉静,纯黑的瞳孔像夜色一样坚硬。

    那个时候社会风气还是比较重男轻女,很多没有儿子的大家族要么会让侄儿继承家业,要么会收养一个养子,公馆里的仆人以为自家老爷也是这样打算的。

    他们私下说闲话时,不小心被大小姐听到。

    “家里的小少爷脾气挺好的,可比大小姐好伺候。?()?[()]『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我听说老爷是想找个摔盆的人,所以才认小少爷为养子。”

    “谁让老爷没有儿子呢,大小姐终究是个女孩,迟早要嫁出去的,老爷应该是想把小少爷培养成接班人。”

    大小姐是什么人?她占有欲那么强,哪能容忍一个陌生人占有她的家。

    大小姐比傅庭雪大一岁,她常年在外面疯跑,身体素质很好,傅庭雪那个时候严重营养不良,瘦得像根芦柴棒,根本打不过她,每次都被她狠狠地欺负。

    她甚至把傅庭雪赶去阁楼睡,阁楼的空气很冷,住在那里,心肺都得冻住。

    傅庭雪住了一个月的阁楼,病越来越重,但他一直没向周老爷告状。

    直到有一天,他在吃早饭时直接烧晕过去,医生检查说是肺炎。

    周老爷这才知道自己女儿背地里一直在欺负傅庭雪。

    大小姐在傅庭雪晕过去时就吓傻了,面对父亲的质问,她直哭:“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听佣人们说,爸爸你是想要个儿子,你嫌弃我是个女孩,以后这个家都是他的。”

    周老爷恨铁不成钢地戳女儿的额头:“

    ()    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就不能长长脑子。”

    大小姐抹着泪,抽抽搭搭地哭。

    周老爷叹气道:“你对他好点,我收养他,也是希望你以后能有个帮衬的亲人,你要把他当亲弟弟一样看待,别再欺负他。”

    他把傅庭雪领回来也是这么打算的,趁年纪小赶紧培养姐弟亲情,免得女儿以后一个人孤孤单单的。

    周老爷早年走南闯北,一心想干出一番事业,因此忽略了家庭,周老夫人独自操持这个家,又接连遭受丧子之痛,早早地去了。

    等他事业稳定下来后,妻子过世,大女儿也被养成个任性跋扈的模样,周老爷在这里没什么亲人,他总得为女儿的今后打算。

    大小姐把爸爸的话听进去了,她去医院看望傅庭雪时,还带了一篮子草莓,可怜巴巴道:“我不是故意欺负你的,我给你带了草莓,这是我最喜欢的,你原谅我好不好?”

    傅庭雪很早熟,他父母双亡,过早地失去童年,远比同龄人成熟。

    他知道想在这座房子里安稳地生活下来,就必须讨好这位脾气刁钻的大小姐。

    于是,他躺在病床上,虚弱地笑道:“我从来没怪过你,大小姐。”

    得到原谅后,大小姐立马没心没肺地笑起来。

    傅庭雪看向坐在椅子上吃草莓的大小姐,明明说是给他带的,但看样子,估计也是都进她一个人的肚子里。

    自愿亲近也好,故意讨好也罢,两人关系渐渐亲近了。

    两人渐渐长大,或许是青春期荷尔蒙的吸引,躁动的性激素让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开始心烦意乱,两人间的关系也悄悄地变质。

    公馆的图书馆里,大小姐正在读那本《王尔德童话》:

    【她说只要我为她采得一朵红玫瑰,便与我跳舞,”青年学生哭着说,“但我的花园里何曾有一朵红玫瑰?”】【1】

    她用抑扬顿挫的语调把这句话念出来,却偷偷地看向傅庭雪的侧脸。

    这些年里,傅庭雪长高了不少,再也不像是刚来时那么清瘦,脸庞也清俊好看,和同龄人相比,他身上的气质更显成熟稳重,对比青春期的少男少女,简直是碾压级别的诱惑。

    听说学校有很多女生都暗恋他呢。

    可是一想到他被别人觊觎,大小姐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不舒服的感觉。

    她那样的骄傲又自负,理所当然地觉得所有人都该喜欢她。

    或许这并不能称为爱,姑且算作一种占有欲。

    想到这儿,她眼神一转,轻佻地对傅庭雪道:“你为什么不送我玫瑰花呢?”

    傅庭雪从书里抬起头,眼神微微一动,开口问道:“你希望我送你玫瑰花吗?”

    大小姐从高板凳上跳下来,吃吃地笑:“即使送我玫瑰花,你也不会跳舞啊。”

    她去拉傅庭雪的手,笑道:“来,我教你。”

    大小姐教傅庭雪弹琴,教他跳舞,她把傅庭雪当做自己的一个大玩具,一个完全

    属于自己的,任她摆弄的大玩具,这让她很得意。

    两人又长了几岁后,大小姐成年了,她开始明白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她又理所当然地把傅庭雪当做试验对象,尝试对他卖弄风情。

    一开始傅庭雪没有一点反应,可渐渐的,他开始对大小姐故意挑逗的行为产生悸动。

    每当看到傅庭雪脸上浮起薄红,大小姐就得意地想唱歌。

    有一天,两人躺在花园里晒太阳,傅庭雪正在看书,大小姐百无聊赖地在花丛里穿梭,叶片划过她群裾下莹润的小腿,她身上满是露水的潮湿和鲜花的芬芳。

    突然她好像看到一幕很奇怪的画面,好奇地问道:“那两只猫是在做什么啊?”

    傅庭雪从书里抬起头,他平静道:“哦,开春了,在发.情呢。”

    春天正是万物躁动的季节,花园的墙角处有两只野猫正在发情,一只叠在另一只上面。

    大小姐目不转睛地看向那两只发情的野猫,心里莫名其妙地也开始燥热起来,国内性教育缺失严重,她从小又没母亲,家里也没人跟她说这些事。

    在一种莫名的悸动的推动下,她凑到傅庭雪耳边道:“我也想试试,你和我试试好不好?”

    她的气味像是香甜的牛乳,又夹杂一丝薄荷的气味,那是独属于少女的气息。

    ……

    又过了几年,大小姐能出嫁了,纪家大少爷上门提亲后,周老爷果断同意了。

    纪家是港城的大家族,门第比周家不知道高上几个档次,这门亲事都算是他们高攀了。

    大小姐听说后却很生气,她对父亲抱怨道:“爸爸,我不要嫁给那个病秧子,而且,都什么年代了,还搞包办婚姻,我难道就不能做个独立女性吗?”

    周老爷坐在沙发上,平静道:“你能做独立女性吗?别侮辱这个词,我让你来公司上班,你二天打鱼,两天晒网,整天就知道和你的小姐妹们逛街,我要是不管你,你得饿死。”

    这也是他安排好的事,女儿不是个能扛起家业的人,那就让她嫁个好人家。

    他会把股份大部分转移到女儿名下,让傅庭雪做公司的管理者,当然也会给他一定的股份,顺便给他找个门第相当的妻子。

    他这些年观察下来,傅庭雪是个知恩图报,对女儿也很是疼爱,他相信他的选择没错。

    周老爷把这些道理掰碎后细细讲给女儿听,但她哪里又听得进去,气得直跺脚:“我不,我不要嫁,要嫁你去嫁。我可听人说了,你把我嫁入纪家,无非是贪图他们家富贵而已,你这是在卖女儿。”

    周老爷都要气笑了:“我们家还没穷到让你卖身葬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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