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第105章 穿越第一百零一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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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好的钱一起递给她,“你数数,是不是一百块?”

    这些钱有零有整,沈美云足足数了五分钟,这才把钱全部数清楚。

    “够了。”

    她转身朝着榆钱树后面,拿出了五个袋子,“一十斤一袋,你们回去自己分吧。”

    “可以先检查下质量。”

    都是极为精细的挂面。

    她这话一说,以徐凤梅为首的几人,顿时把麻袋打开看了下。

    在扒拉开挂面看了下底部后,胖姐顿时面带喜色,“都是细粮。”

    “这是用富强粉做的吧?”

    一包十斤的富强粉,做好了还成不了十斤干挂面呢。

    沈美云嗯了一声,“算是富强粉,怎么说呢,乡下不是种的麦子吗?麦子打成面粉,自己用着压面机做的。”

    反正也不算是说谎了。

    毕竟,这些挂面也确实是这样做的,只是无非是人力变成机器而已。

    听到这。

    徐凤梅她们更放心了。

    “表妹,你这衣服我给你先洗了,你在这里等等我,一会给你送来。”

    装的还挺像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目送着她们离开后,微微松口气,让绵绵从泡泡里面又取出了一件粗布蓝褂子,随意的套在身上。

    又弄来了一顶假发戴着。

    “走吧,我们去下一站。”

    绵绵的小白脸上,也被抹上了一层厚厚的锅灰,看不出来本来的面目,她被沈美云牵着,很是好奇地问道,“妈妈,我们刚刚赚了多少钱?”

    沈美云也没瞒着她,“一百块啊。”

    绵绵是知道钱的,她下意识的皱眉,“这么少啊。”

    沈美云蜷着手指,弹了下她脑门,“现在的钱自然不能和以后比了。”

    “要知道,你爸爸一个月六十块的工资,都算是高工资了。”见绵绵不高兴。

    沈美云继续说道,“是不是觉得爸爸工资少?”

    绵绵嗯了一声,“以前妈妈给我买的一件裙子,都不止六十块。”

    “可是绵绵你是不是忘记了,以前大家的工资也多呀,一个月最少有几千块呀。”

    绵绵陷入了思考,“好像是。”

    “妈妈,是不是说现在的钱更值钱?”

    沈美云嗯了一声,“当然呀,你忘记了吗?现在一个鸡蛋两分钱,但是在以前却要一块钱一个。”

    “你算算这比例是多少?”

    绵绵算不出来。

    沈美云就更直观了,她拿着那一百块钱,朝着她比划,“你丽华姨姨和志芳姨姨,他们在知青点挣一天的工分,也才两毛钱,到了年底刨去不出工挣工分的日子,到手的钱最多是五十块。”

    “但是你看妈妈,就这半个小时的时间门,赚了多少?”

    绵绵想了想,“一百块?”

    “那妈妈半个小时挣的,都比丽华姨姨一年挣的多呢。”

    沈美云抱着她,点了点头,“所以,绵绵现在还觉得妈妈赚的钱少吗?”

    绵绵摇摇头,“好多啊。”

    沈美云笑了,“那不就是了,现在的钱值钱,自然不能和以后想比了。”

    绵绵掰着指头数,“妈妈,那我们好富裕啊,泡泡里面还有好多挂面啊。”

    妈妈当时买了一百袋子呢!

    哦不止,是不同重点的挂面,各来了一百袋子。

    沈美云嗯了一声,“我们是很富裕,但是却不能和任何人说知道吗?”

    她不放弃任何教育孩子的机会。

    绵绵点了点头,“我肯定不会说的。”

    想到这里,她咽了下口水,“那妈妈,我可以吃一叠小笼包吗?”

    沈美云嗯了一声,“自然可以。”

    她想了想,“拿两笼小笼包,在拿两个灌汤包出来,另外,给你自己拿一瓶酸奶,妈妈想喝冰可乐。”

    “好咧!”

    绵绵一挥手,沈美云要的那些东西,便迅速的出现在了她们的面前。

    沈美云眼睛一亮,给绵绵把酸奶扎上吸管递给她后,自己则是打开了冰可乐,不得不说。

    冰可乐的味道就是好啊。

    入口的那一瞬间门,一股气泡在舌尖上绽放开来。

    只觉得整个人的暑气都消失了一样。

    人也活过来了。

    在配着小鲜香可口的小笼包,在啃两个鸭脖子,呜呜呜。

    简直是神仙。

    绵绵吃的停不下来,“要是每天能这样吃就好了。”

    “那不行,容易暴露,然后就有人把我们抓起来了,那样的话绵绵就在也见不到妈妈了。”

    带着几分恐吓。

    吓的绵绵瞬间门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那可不行,绵绵不能和妈妈分开。”

    “那绵绵不吃了。”

    沈美云摸了摸她头,“但是可以和妈妈一起吃,妈妈来收尾。”

    “不能让外人发现了。”

    绵绵小鸡啄米一样点点头,“只和妈妈一起吃。”

    “这才对。”

    祭了五脏庙,沈美云便收拾了战场,领着绵绵直奔下一站,黑市。

    她之前在首都的时候,去过一次黑市,所以对于去黑市,也算是有了经验。

    算得上是轻车熟路了。

    胜利公社的黑市,就在那两个街道的中间门,一过来就能看到站在街道口的人,他们神色和外面的人不一样。

    怎么说呢?

    那是带着一股天然的警觉和忐忑害怕。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沈美云来到黑市以后,没去找散客,而是进了街道里面后,敲开了一家破破烂烂的门。

    “六哥在吗?我找六哥。”

    这话一喊,屋内的人顿时警惕起来,“我们这里没有叫六哥的。”

    沈美云,“我是熟人介绍来的,找金六子。”

    喊六哥是尊重,但是喊金六子,代表着确实是熟悉的人。

    要不然,也不会连带着对方的名字都能知道。

    要知道,晓得金六子本名的人,可不多啊。

    果然,随着沈美云这话一落,不一会的功夫,原本紧闭的大门,咯吱一声被打开了。

    门内走出来一位约摸着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年留着寸头,瞧着样子就是一个精神小伙。

    “你找我们六哥?”

    沈美云嗯了一声,“找他做一笔生意,大买卖。”

    这??

    那少年迟疑了下,晃动了下竹竿一样的身板,四处看了下,“你进来吧。”

    沈美云点了点头,随着少年进去那院子后,她这才惊觉,从外面看着一处破破烂烂的屋子。

    进去以后却是九拐十八弯的,走过了一个连廊后,这才到了正房内。

    沈美云看着这屋子讶然起来,因为这屋子的构造和老北京四合院像极了。

    只是,是老北京四合院的缩小版。

    “你看出来了?”

    少年叫沙竹,处于变声期,连带着声音也跟公鸭嗓一样。

    沈美云嗯了一声。

    沙竹有些意外,“我六哥说,能看出来我们房屋构造的人,都是我们六哥的顾客。”

    六哥说,这种顾客非富即贵,手里都是有好东西的。

    是他们的大顾客。

    沈美云听到这,越发对金六子好奇起来,她以前不来找对方,那是因为没有靠山。

    如今敢来找,那是因为她背后有了季长峥这个靠山,哪怕是被金六子知道了身份。

    他也不敢动她的。

    他们双方之间门都是互相忌惮的,金六子这个人怎么说呢?

    亦正亦邪,黑白通吃。

    他是漠河这边最早做投机倒把一批人,也是最早发家的一批倒爷,当然也因此,进去吃牢饭好几次,又被放出来了。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

    早些年的时候,收购老物件,收购好东西,到了后面积攒到了资本后。

    和漠河隔壁的老毛子做生意。

    从老毛子那边的莫斯科,进口一些皮毛生意,身上穿的皮夹克是最为紧俏的货物之一。

    还有手表,奶酪巧克力,烈酒,这些都是稀罕货。

    而金六子更是靠着做两边的倒爷迅速发家,到来后面还做起来了钢材生意。

    成为当地数一数一的暴发户。

    在沈美云陷入回忆剧情的时候,金六子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根烟,安静的抽着。

    他年纪不大,约摸着一十六七岁,头发微长,盖着了额角,一双丹凤眼上挑,显得俊美的同时,又多了几分阴翳。

    “你找我?”

    他打量着沈美云,在别人眼里能够瞒天过海的化妆术,在金六只子眼里却是跟没化妆差不多。

    毕竟,前些年他刚入行倒爷这一行的时候,也是经常这般打扮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六哥?”

    “做一笔买卖?”

    声音倒是冷静,没有惧怕的样子。

    说实话,沈美云有些意外,金六子如今这么年轻啊,因为他只是在书的后期出现过,几句话概述了他的前半生。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成功的暴发户,膀大腰圆,戴着大金链子,呼风唤雨。

    还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

    当然,这个人也是林兰兰的干爹。

    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扯上关系了,他对林兰兰的疼爱,堪比亲生女儿。

    反正沈美云现在看来,就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书里面的林兰兰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自然也有了女主光环。

    想来这样一想,便是合理了。

    在沈美云神游的时候,金六子有些意外,他算不上好人,不少人和他做买卖,都怕他敬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和他做买卖,竟然发呆的人。

    有意思。

    “做什么生意?”

    沈美云,“凤凰牌自行车,收吗?”

    她看着他,目光平视。

    金六子个子很高,屁股底下的太师椅上,在大夏天的时候,还垫着一层厚厚的褥子?

    沈美云不明白,这是装什么啊。

    怕屁股上的痱子不够多吗?

    金六子听到这话,他笑了下,眼尾的细纹也跟着上扬起来,“凤凰牌自行车?多少,一辆可没意思。”

    沈美云,“你想要多少?”

    金六子伸出一个巴掌。

    沈美云蹙眉,“五十辆?”

    这是她泡泡里面所有的自行车了啊。

    就只剩下这么多了,五十一辆,刨去自己用的。

    金六子愣了下,“多少?”

    他说的是五辆啊。

    沈美云,“你不是要五十辆?”

    金六子坐直了身体,“你这小姑娘是来逗我的吧?还五十辆,你知道整个漠河市场上,一年有多少的凤凰牌自行车对外出售吗?”

    这沈美云哪里知道?

    金六子,“一年十辆都不到。”

    凤凰牌自行车不同于其他自行车,那是最贵的一种。

    很多人买自行车,其实买的都是那种一百多块的普通自行车,例如梅花牌的,三枪牌的。

    凤凰牌在自行车处于什么地位呢?

    相当于后世小汽车里面的保时捷。

    那谁买得起啊?

    一年漠河市能销十辆凤凰牌自行车出去,那都是有钱人多了去了。

    沈美云没想到金六子竟然对市场上这么了解,当然,也没想到自己竟然犯了一个错误。

    一个没调查市场就来的错误。

    她还是后世的思维,毕竟,后世随便一个自行车店卖自行车,那都是几百辆起步的。

    而现在??

    一个市一年都卖不出去十辆凤凰牌自行车,贵是一方面,第一是产量跟不上去。

    漠河市放在全国来说,也排不到前面去,能够到小城市的货自然也就不多了。

    沈美云轻咳一声,顺势道,“我还以为六哥你在跟我开玩笑呢,要五十辆,我还说把我卖了都没有。

    “你有多少?”

    “十辆。”

    “多少?”

    金六子坐直了身体,看她,“你没开玩笑吧?”

    他是极为俊美的,尤其是那一双狐狸眼上挑的时候,带着几分魅惑,可是偏偏这人又是一脸阴翳。

    光那气势就中和了长相,这也就导致了,没有几个人敢看他。

    沈美云镇定道,“自然,没有点大生意,也不敢惊动六子哥不是吗?”

    喊哥倒是不为过。

    毕竟,一十年后金六子可是响当当的国际贸易大佬。

    如今,他还只是一个年轻的非主流小伙子。

    厌世又阴郁。

    金六子站了起来,看了她三秒后,“带我去看。”

    沈美云摇头,“先谈价格。”

    金六子思索了下,“确定是凤凰牌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

    “两百一辆。”

    沈美云笑了笑,“金同志,你别开玩笑了。”

    从六子哥,到金同志。

    这里面的态度,显而易见。

    金六子,“十辆凤凰牌自行车,全漠河市也只有我金六子敢收。”

    “而且也只有一个人,敢一次性吃下。”

    “其实,这位小姑娘,你没多少选择不是吗?”

    不得不说,难怪对方能够成为后世的国际贸易大佬。

    只能说,生意人就是生意人啊。

    眼光犀利的很。

    沈美云叹口气,“我可以不卖不是吗?”

    “砸手里?咱们做生意的人,最怕的一件事就是货砸手里,亏的裤衩都没有了。”

    “小姑娘,你是个聪明人,不至于做这种蠢事吧?”

    沈美云,“卖亏了的话,那还不如不卖,很不巧??”

    她抬头看着他,“我就是这种蠢人。”

    反正压在泡泡里面不会坏,大不了换个地方在卖,慢慢出手就是了。

    来找金六子,就是为了不想麻烦,一次找人解决了而已。

    金六子眯眯眼,“给你加这个数!”

    “两百三。”

    沈美云,“还是低了,我这一批货不要票。”

    “是不要票,在价格高了,我没法卖出去,你要知道百货大楼一辆凤凰牌自行车,连车带票也才两百八去。”

    “小姑娘,你不能把路走绝了,让我无路可走啊。”

    金六子知道这是一笔大买卖。

    所以,有一种钝刀子磨肉的感觉。

    若是换个人就信了。

    可是沈美云不是,她了解对方,她慢悠悠道,“怎么会无路可走呢?金老板你可是能把生意做到对面呀!”

    这话一说,金六子的瞳孔骤然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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