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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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这么说定了,”端木华得到姜朝眠许诺,心头大石终于落下,起身准备告辞。

    “我会准备好路上需要的一切东西,姜兄什么都不必管,等到四日之后,我会来山门前接你。”

    姜朝眠叫住他:“等等,从这里出发去沽海城,需要多久?”

    “沽海在蓬莱最北边,如果是御剑的话,我们大概得一刻不停飞上一天一夜。”

    端木华见姜朝眠的脸瞬间垮下来,以为他嫌太慢,连忙道,“不过我们家也有别的行具!如果乘最快的青云飞鸢过去,约莫只要半日……”

    “有没有慢一点的?”姜朝眠打断他。

    端木华:“……啊?”

    姜朝眠说得更具体一点:“最好是那种明天出门,到第五天刚好能赶上集合的。”

    端木华:“?”

    姜朝眠义正严辞:“这样我们可以沿途多游历一些城池,体验人间风貌和百姓生活,这也是增加阅历的一种方式嘛。”

    端木华的天真非常适配他那张娃娃脸,“对哦,还是姜兄想得周到!”

    “嗯,记得要那种舒服一些的……车,”姜朝眠矜持地抿了抿唇角。

    太好了,修仙界的第一次旅游,他来了!

    端木华一走,姜朝眠就开始眉飞色舞地收拾行李。

    他之所以临时改变了主意,一是不想困在山上,想出去看看。

    二是因为突然意识到,如果跟着端木华去参加这次历练,岂不是刚好可以躲过姜万信给他定下的十日之期?

    出门在外的事,在哪里耽搁了三五月的,很正常嘛。

    说不定……说不定回不来了也不一定。

    姜朝眠一边认真考虑从此离家出走,做一只自由鸟的可能性,一边巨细无遗地往乾坤袋里塞他那些日常用具。

    数十套换洗衣物,两条被子,一个软枕,能装满一柜子的灵药……

    直到眼睁睁看着他从角落里拖出那座歪瓜裂枣的猫爬架时,伏商终于忍不住了,跳上前冲他不满地喵了一声,一爪子挠在架子上。

    带你自己的破烂玩意儿就行了,本尊用得着这个?!

    姜朝眠依依不舍,试图说服自己的猫:“真不要?出了门可就没有大树给你爬了,万一你想玩怎么办?”

    伏商瞪着那双让端木华汗毛倒竖的冷酷金瞳,与姜朝眠对峙半晌。

    对方依旧矢志不移,满脸期待,丝毫不受影响。

    他忍无可忍,索性一路蹿上姜朝眠的身体,从手臂后背绕到肩膀,最后停在姜朝眠的头上。

    两只爪子交叉用力,摁了摁青年的头顶。

    姜朝眠:“……”

    姜朝眠:“好的好的知道了,小的就是您的人肉爬架……真不愧是主子!”

    姜朝眠嘴上埋怨,实际上眼睛里全是笑意,根本舍不得把猫撵下去,还非常满足地抬起手摸了摸它柔软的背脊。

    哎呀,现在已经这么粘人了,馒头果真很爱他呢。

    而伏商也很满意。

    姜朝眠叫他主子,看来已经完全弄清楚了自己作为奴仆的地位。

    他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蓬松的尾巴垂下来,在姜朝眠脖子后面无意识地扫来扫去,看上去和所有好脾气的猫咪没有任何区别。

    唯有那双猫瞳金光灿灿,盈着森冷炽盛的杀意。

    书院。

    关押自己的地方,关押自己的人。

    他十分期待,当看到被自己囚困千年的凶兽挣脱锁链时,那些狂妄的蝼蚁,还能一如既往地维持往日的傲慢吗?

    伏商舔了舔爪子。

    他被压抑了一千年的杀戮本能,正在身体中沸腾、叫嚣,渴望着战斗和鲜血。

    ……

    正如姜朝眠所预计的一样,顶着书院的名头,他没有花太大力气就得到了姜万信的许可。

    姜万信对他的开窍上进深感欣慰——

    虽然他并不太满意儿子那位富二代同伴,但可能是考虑到清风门在别人眼中也和端木家差不离,要想临时找到优质同伴是痴人说梦,他仍旧痛快地放了姜朝眠出山。

    甚至还和颜悦色地让他去库房多领些灵石和药材。

    姜朝眠当然不会客气,他特意去换了个更大的乾坤袋,拿出走进两元店的气势,硬生生领出了要分家的感觉。

    出发那天,姜万信像所有送子远游的慈父一样,亲自把姜朝眠送到山门前。

    他没有说别的,只要求姜朝眠“别丢清风门的脸”,还有忘不掉的“回来时要突破流霜剑第五层”。

    “尽早完成任务,下月十五之前还要再扎针,别错过了,”姜万信最后叮嘱道。

    姜朝眠:“……”

    姜朝眠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再次把“别回来了”放进自己的人生待办事项里,带着蹲在肩膀上的猫头也不回地离开。

    端木华就等在山脚下。

    姜朝眠都用不着找人在哪里,因为他刚一从剑上下来,就被眼前的大阵仗闪瞎了眼。

    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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