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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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她算了算,已经花了快一百五十块了。

    若是几十年后,这钱可能都不够两个人在一线城市吃一顿好的。

    可是,在这个年代,一百五十块够村里三口之家一年的嚼用了。

    而这些钱都是周向海出的,宋桂枝给的钱还静静地躺在林茉的裤兜里。

    林茉着实不落忍。

    周向海也不说话,只率先转身,打算去卖百货的柜台去。

    故技重施。

    林茉打定主意,这回咋也不跟去了。

    就在这时,林茉就听身后有人喊她的名字。

    “茉茉,真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

    单单是听到这个声音,林茉就忍不住一阵反胃。

    她转过身,盯着眼前这个戴眼镜的男人,“茉茉不是你叫的,请你自重。”

    陈军的笑容僵在脸上,“不是,茉茉,我……”

    解释的话卡在喉咙里,陈军看到了林茉身边男人的脸。

    “是你?”

    周向海没说话。

    只目光下移,停留在陈军的右手手腕处,带着三分随意。

    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别的,陈军只觉得右手手腕处一阵刺痛,忍不住往后退了两步。

    怂样!

    林茉噗嗤一声乐出来。

    陈军顿觉没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走吧。”

    周向海低沉的声音响起。

    林茉说好。

    “好”字的尾音将落未落,一条胳膊就虚虚地扶在了她的身侧。

    距离她有几厘米的距离,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护着她,走出商店。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茉觉得外面的太阳似乎太烈了些。

    照得哪哪儿都发烫。

    林茉的脸也有些发烫,忍不住垂眸,视线自然而然地落到了身侧的胳膊上。

    大约是感受到了她的视线,胳膊在空中停留了一会儿,缓慢地收回去。

    胳膊的主人轻咳一声,说:“咱们去吃饭。”

    “吃饭就不用了吧。咱们回村吃。我娘肯定给咱们留饭了。”

    吃饭就意味着花钱,林茉不是舍不得花一顿饭钱,而是经过几轮的“竞争”,她知道自己完全抢不过周向海。

    小姑娘一脸认真,很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思。

    周向海轻轻叹气。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先带你去个地方。”

    林茉问去哪里,周向海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到了就知道了。

    于是,林茉更加好奇。

    等她再一次从自行车后车座上跳下来,看到周围和别处毫无二致的民居、胡同,不免有些诧异。

    “这什么地方?”

    “这是——”

    周向海凑近了林茉的耳朵,压低声音说,“这是黑市。”

    一两年以后,经济就会逐步放开。可现在还是计划经济,“黑市”是个禁忌。属于那种几乎人人都知道它的存在,但人人都忌讳叹起的事物。

    所以,周向海这样不是故意的,是因为真的不能被别人听到。

    可即便是知道,林茉还是忍不住耳朵一阵发烫。

    他是火种吗?

    林茉的心突突地跳。

    她不知道,另外一个人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周向海不得不转移注意力,强迫自己看向了前面的巷子口。

    “就在那个巷子里,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回来。”

    林茉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那巷子平平无奇。

    和旁边的几条巷子并没有什么不同——至少在外面看是这样。

    不过,当她进入到巷子里,林茉就发现大大的不同。

    这条巷子人有点多。

    估摸最多可容两辆自行车并排行驶的巷子里,每隔三四步就有一个人。或站或蹲。

    其中大多数都拎着一个竹篮子,上面用白布遮盖。谁也看不清篮子里装了什么。

    还有的,就像林茉和周向海这样的,从巷子外走进来。

    林茉一进来,立刻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不管是过来寻买主的,还是要买东西的,都把目光投在她身上。

    小姑娘太好看了。

    浅蓝色上衣,深蓝色裤子,头上还戴了一顶凉帽,两根麻花辫子。俏生生地走进来,和破旧的巷子格格不入。

    周向海身子错一下,挡在了林茉身前。

    低声道:”跟着我,别离开。“

    此时,周向海有点后悔把林茉带进来了。

    黑市里鱼龙混杂,不是她该来的地方。

    林茉其实一点不害怕,相反,她还很好奇。

    她只在电视上见过黑市,实际生活中可没见过。

    不过,听到周向海的提醒,她只好把目光收回来,老老实实地跟在他身后。

    “你可别再买什么了!”林茉低声提醒道。

    “不买,我今天来卖东西的。”

    周向海手臂后弯,虚虚地护在林茉前面。

    跟在商店里差不多。

    林茉不禁抿嘴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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