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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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一后到了28号楼,一路无话。到了电梯,跟在后面的宋南谌快步走上前,按了电梯键。
沈清梨伸出去的手指又收了回来:“谢谢。”
宋南谌点头。
“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好几个人。
宋南谌稍稍侧身,站在沈清梨身前,高大的身影恰好将她挡在人群外。
走在最后的是熟人,昨天刚遇到过的楼下大姐,大姐的怀里还抱了只雪白的小猫,团团的,很漂亮。
看到宋南谌,大姐停下脚步,一时想不出在哪里见过,怀里的那只小猫却挣脱了束缚,轻盈地跳下地,绕过宋南谌的裤脚,“喵呜”着去嗅沈清梨。
软绒绒的触感扫过脚踝,接下来是带着点湿漉漉的凉意。
它在舔她。
沈清梨一惊,慌忙跳开半步,差点惊叫出声,险险忍住了。
她的身形从宋南谌的身后闪出来,大姐这才看到她:“哎呀,是你啊小丫头,”这下终于想起宋南谌来,“我说这小伙子怎么看着眼熟呢!”
大姐游离在两人之间的眼神意味很明显,看宋南谌时更是十足的欣赏:“小伙子蛮不错的。”
具体哪里不错,也没说,只是将尾音拖得七拐十八弯,十分引人遐想。
“我家团儿喜欢你,不用怕,它还难得喜欢谁呢!”
那只叫“团儿”的猫甩着尾巴,也不顾沈清梨的抗拒,“喵呜”着踩着高傲的步伐贴近她。
沈清梨不知所措,宋南谌伸手,握住她的手臂,将她扯到自己的另一侧。
“还怕猫?”
沈清梨浑身的神经紧绷,没太在意他话里的不寻常,只当他是口误,强忍着装平静:“还行……”
她没细想,像他这个级别的律师,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口误。
沈清梨的确怕猫,原因还要追溯到七岁那年。
那时候,街上搬来了新邻居,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总在肩上斜跨着一只用布头拼接缝制的书包,平时穿得旧旧的,但却洗得很干净。
男孩很沉默很沉默,走路总是低着头,不跟任何人说话,也包括当时的霸王花沈清梨。
沈清梨是附近几条街的孩子头,家里有钱,长得也漂亮,性格像个小霸王。
她最不能容忍的是附近的小朋友不听她的话,最最不能容忍的是有人竟然敢不理她。
她跟了那个叫小南的小胖子两天,他就真的一句话都没跟她说。
“你是哑巴吗?你是不是根本不会说话?”
小胖子始终沉默着,低着头。
他太胖了,太沉默了,穿得也太旧了。
光他的那只另类的书包,就足够让还不懂事的孩子们嘲笑他,欺负他。
沈清梨悄悄跟着他,小脑瓜转啊转,终于想到了个“英雄救美”的好主意。
她从墙角跳出来,挡在他面前,叉着腰,恶狠狠地瞪着平日里很怕她的那几个男孩子:“从今以后,他就是我的人,你们谁也不许欺负他!”
男孩子们看到是她,大叫着“霸王花来啦”,然后笑着跑远了。
她满脸期待地回头向他邀功,终于听到了他说的第一句话:“多管闲事!”
沈清梨依旧没有俘获小胖子,可她却并不气馁,越挫越勇。
她找妈妈,拜托她给自己也缝了个一样的小书包挎在肩上,将昂贵的双肩包收进房间里,好像这样,她就能离攻略他更近一步。
只是,妈妈缝的小书包鲜艳又漂亮,还有拼接出来的小花朵,没有人嫌弃她,更不敢嘲笑她。
沈清梨叹气:“怎么跟想象的不一样。”
她跟在小胖子身后喋喋不休,试图给他洗脑。
“你知道吗?这条街上的小朋友都是我小弟,他们都听我的。”
“你只要跟了我,我保证以后谁都不敢欺负你。”
他不为所动,她节节败退。
“我不用你做小弟了,咱们做好朋友好不好?”
“所有人都喜欢我,连小动物们都喜欢我,不信我证明给你看。”
邻居家的大黄长得又大又凶,总冲人龇牙咧嘴地叫,沈清梨不敢靠近它。
她乌溜溜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看到了墙根下的流浪猫,瘦小又可怜,一看就很好拿捏。
沈清梨从布包里翻出中午没吃完的火腿肠,掰了一小块放在墙角,小猫警惕地盯着看了会儿,终于小心地靠近了那块火腿肠,然后吃掉。
沈清梨大喜过望,将所有的火腿肠放在地上,看小猫吃得开心,满脸自得:“看吧,我就说连小动物都喜欢我。”
说着,她伸出小手去摸小猫一抖一抖的耳朵。
谁知道,小猫猛地跳起来,亮出锋利的爪子,狠狠地往她白嫩嫩的小手上抓出几道血痕。
沈清梨吓坏了,也痛极了,忍不住大哭起来。
小胖子看见了血,也吓坏了,一边哄她,一边拉着她去找大人。
沈清梨狠狠挨了几针,一抽一抽地哭着,却还不忘问小胖子:“你为什么不理我,是不是像小猫一样讨厌我?”
小胖子被一旁歉疚的宋阿姨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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