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只大扇贝(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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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现买的,现在这套情况也差不多。

    假如住得近,就算起得很晚,也不用担心迟到的问题。

    顾念远是这么想的。

    “什么?”应怜错愕,又迅速反应过来,“哪里的房子?”

    “直线距离公司两百米,步行不到十分钟。”顾念远报出一个还算精准的数字,“成品房,家具都是现成的,还有就是”

    他也不清楚小区的具体名字,房子是选好公司地址后让人一并买的。

    顾念远喜静,干脆把旁边几户全买了下来,以免遭到邻居打扰。

    没想到刚好可以派上用场。

    “租不起。”

    应怜格外果断。

    一个月五位数起步的房租,就算他的薪资可以支撑,他的吝啬也绝不允许。

    “按照市价的百分之三十就好。”

    他倒是想不要房租,直接把房子送给应怜,告诉应怜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可问题不是他想不想,而是应怜接不接受。

    以前那套公寓应怜就是按照市价给他付的房租,也就两个人正式确立关系的那个月,应怜才没有给他转账。

    “你现在在为我工作,如果因为通勤问题睡不好,我没办法向阿姨交代。”顾念远主动降价,并试图晓之以情,“阿姨以前就不赞成你熬夜。”

    不提应女士还好,他一提,应怜就想起来至今应女士看顾念远,依旧是那种丈母娘看女婿的态度。

    “那也租不起。”

    应怜干巴巴,看向青年的目光中顿时多了几分戒备,“就算要租,也不用你给我打折。”

    亲兄弟之间都要明算账呢,更何况是没成的女婿。

    他油盐不进到让人头疼的地步。

    可顾念远早就习惯应怜身上奇奇怪怪的固执了,也同样有其它的准备。

    “那这样,房子免费租给你,但相对,你也要付出一定的劳动。不论是主动加班,还是回家之后,每天至少要抽出一小时维护公司的内网,完善框架,解决bug。”

    当助理归当助理,不代表应怜会干脆把一项已经娴熟的技能直接丢在旁边。

    接外包是刷熟练度,拿公司的内网练手也是刷熟练度,前者可能遇到傻逼甲方,后者付出劳动虽然没有钱拿,但能够最大限度的压缩他的通勤时间时间就是金钱,有了充足的时间,他可以干更多的事。

    应怜飞快地拨动心里的小算盘,把算盘珠子拨得啪嗒作响。

    对比之后,他几乎没什么犹豫地就做好了决定,面上仍然是那副有点勉强的样子。

    “好吧。”应怜答应下来,“谢谢顾总。”

    “我就住在那套房子的隔壁,刚刚你拒绝得太快,我还没来及说。”

    顾念远这才补充,“不过你也应该不介意吧,刚刚我说的时候都没仔细听。”

    ——不,我很介意。

    应怜瞬间垮起脸,丝毫不避讳眼前站着的现任老板,后悔自己答应得太快。

    他感觉顾念远就是在套路自己。

    然而,可悲的是,小初高的应怜敌不过套路,大学的应怜敌不过套路,就连已经工作、拥有充足社会经验的应怜,同样敌不过套路。

    接下里的非工作时间,只要一想到顾念远趁机套路了自己,应怜就恨不得使劲捶桌,难受到恨不得半天之内吃完整整一包分享装仙贝。

    这导致搬家那天,他特地换上那件“领导心腹”的卫衣,在提出要帮忙的顾念远面前晃了好几下,露出背后鲜红的“大患”两个字,冷酷拒绝了上司的援手。

    星期五晚上请小谢同学吃了顿饭,弄到很晚,星期六搬家又累了差不多一整个白天,应怜休息得格外早,几乎是一沾枕头就睡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人赖在床上,还没睡醒,就听见外面按门铃的声音。

    应怜完全凭借本能,踩上拖鞋,穿着睡衣迷迷糊糊过去开门,看到门口站着的顾念远,根本不用□□刺激,整个人一下子清醒了,格外警惕。

    ——他看见顾念远眼睛里的自己睡眼惺忪,头发乱得像鸡窝,伊布睡衣也是乱的,第一颗纽扣没扣,从第二颗开始扣错了一整排,拖拖拉拉,像个刚从垃圾堆里出来的小邋遢。

    与之相对的是顾念远,就算套着件宽大闲适的毛线,居家到不能再居家,站在那儿依旧和竹子似的,骨子里透着一股从容和优雅。

    “早上好我还以为你已经醒了。”顾念远朝后退了一步,稍显窘迫地移开目光。

    应怜有一小截锁骨露在外面,若隐若现,睡衣纽扣也全部都扣歪了。

    放在过去,他会伸手帮应怜把扣子全部重新扣好,将对方左侧脑袋上那一撮总是不怎么听话的头发压到下面,催促应怜尽快洗漱,以免专业课迟到。

    但现在他们只是单纯的上下级,还有邻居关系,哪怕出于关心,他这样做,也是对应怜的一种不尊重和冒犯。

    顾念远只能尽量控制自己不去往更亲密的方向联想,“今天早上包了肉燕,不小心包得有点多,冰箱也放不下,所以想问你要不要也来一点。”

    应怜神色微微松动,嘴唇嗡了一下,同样窘迫地看向顾念远身后空荡荡的楼道。

    肉燕其实也不是他家乡的小吃,而是他爸爸老家那边的,在当地非常有名。

    应怜读大学以前,文宜修周六周末总会包上一点,冻在冰箱里,给他上学当早饭,或者充作晚上的夜宵。

    说到“馄饨”,应怜第一反应并不是外面小吃店和面馆里卖的那种,而是他爸爸包的肉燕。

    他也不太吃得惯馄饨的皮,总觉得不是太硬,就是太软,完全没有肉燕那种滑嫩中带着微弹的口感,也不及肉燕鲜美。

    就是肉燕皮做起来很麻烦,必须用猪肉加番薯粉,要先敲打,彻底捣成泥,再慢慢地用擀面杖去碾,直到变成薄且透光的一张,才算成功。

    顾念远是特地为他学的肉燕做法。

    应怜还记得顾念远神色严肃地坐在他们的书桌前,支着pad,一边记要点一边给视频暂停的样子。

    因为他悄悄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冰可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贴到顾念远脸上。

    顾念远“嘶”了一声,手腕也跟着抖了抖,原本想画的直线化成了波浪,笔记上方方正正的肉燕皮顿时变得歪歪扭扭起来。

    不过,就算顾念远记了很多要点,尽可能1:1还原自己的笔记,也还是失败了几次。

    基本都是皮太厚,或者擀的时候没控制力道,擀破了皮这种严格意义上来说不太能算失败的失败。

    应怜反正是觉得缝缝补补也能包,皮厚就多煮一会儿,他们自己吃,又不是去外面开店挣钱,没必要那么讲究卖相。

    但顾念远还是把那些失败品全部切成面条,自己吃了好几天。

    应怜想帮他一起解决,他都没有允许,直到做出足够完美的肉燕,顾念远每天的早饭才正式从面条升级,不再单独给应怜一个人煮。

    也就是从那天起,顾念远正式取代了文宜修在应怜心中的地位,成了应怜的世界里厨艺最好的人。

    后来两个人分手,应怜学着自己下厨,做的基本都是符合自己口味的家常菜,也没有说想要去学怎么做肉燕。

    肉燕做起来太麻烦,也太耗费时间了,他宁愿在网上买现成的肉燕皮,冷冻好送过来,或者干脆选已经包好的成品。

    可是后来吃的肉燕味道都不怎么好。

    随着工作时间逐渐增长,应怜的早饭也从开始的吃饱吃好,变成了能糊弄就糊弄,点公司附近的麦当劳,或者地铁站出来现买面包,最多周六周末的时候稍微精致一下,包点水饺,或者煮一碗配料格外丰富的面条。

    认真算起来,应怜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肉燕了。

    国庆加了班,他上次回家还是在五月份,但五月那次冰箱里面是空的,文宜修在忙着改学生的毕业论文,没时间做。

    应怜也早就过了会特地和他爸爸点餐,强调明天想吃什么的年纪。

    “谢谢。”应怜不自觉咬住了下唇,忽然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先整理一下,马上就来。”他想起自己身上还穿着睡衣,生意很轻地同顾念远打过声招呼,合上了门。

    过去应怜感谢顾念远,会给顾念远分享自己最爱的仙贝,或者及时给顾念远的杯子里添水,在顾念远看报告的时候去捏他肩膀。

    现在的应怜则有些不知道要怎么做。

    他飞快地洗漱完毕,换好衣服,两手空空如也打开门。

    顾念远依旧站在门口等他,看见他出来,问道:“要不要我等会给你拿个袋子?”

    直到跟在青年身后,进门,走到厨房,应怜才明白对方刚刚为什么会那样问。

    他觉得顾念远编的这个借口,实在是过于蹩脚,并且拙劣。

    自己做肉燕费时费力。

    就算再怎么不小心,也不会多包出将近小一百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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