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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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大雨连下了三天三夜,周云墨也“保护”了江念三晚,才回到自己的小房间。

    夏天昼长夜短,便显得日子格外漫长。没有网络消遣时间,江念每天的生活,便是捣鼓一日三餐,看看电视,出门带小孩玩。

    自打工作后,就再也没有如此休闲的日子,虽然偶尔也觉得无聊,但更多是慢生活的轻松自在。

    一个多月下来,在她的精心投喂下,周云墨终于从面黄肌肉难民儿童,摇身一变成了健康白嫩的小娃娃。圆润了几分的小脸,看着粉雕玉琢一般,每次带他出门,总有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除此之外,个子也长高了几分,终于像个正常的六岁儿童了。

    不仅外形像个正常儿童,性格也分明变得正常。

    小孩的话渐渐多了起来,遇到开心的事也会咯咯大笑,与江念自然越来越熟稔,熟得出门在外,会自动牵上她的手,还时不时就主动跑到她床上,靠着她一起睡。

    这小孩显然已经将她当做全心依赖的亲人,还是唯一的亲人。

    这天傍晚。

    江念正要准备晚饭,大门忽然响起门铃声,她赶紧出去开门,只见门口停着一辆黑色奔驰,她先是愣了下,好在原身的记忆告诉她,这是这宅子主人周云墨养父的车。

    她退开一步,朝驾驶座的人礼貌地点点头。

    车子缓缓开进院内,在露天车位停好后,一个中年男人从驾驶座下来。

    原身的脑子里当然有这位秦慕文秦先生的模样,但脑子里的东西和亲眼所见,还是完全不一样。

    江念有些好奇地看向这位收养了孩子,但几个月不闻不问的男人。

    他穿着polo衫黑西裤,身形和面容都保养得相当不错,浑身透着一股种温文尔雅的气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成熟英俊的男子。

    难怪原身王月做梦都在幻想上位,成为这房子的女主人。

    秦慕文下了车,看到站在一旁的江念,朝她温和一笑:“小月,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吧?”

    他脸上带着微笑,语气温柔,怎么看都怎么像一个事业有成的绅士。如果江念不是江念,而是来自九十年代农村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保姆王月,只怕面对这样成熟绅士的男人,很容易就沦陷。

    可惜江念就是江念,是来自二十年后,在都市长大,名校毕业,有着一份不错工作的女孩,不至于轻易被一个陌生男人的外在所迷惑。

    一个男人□□不闻不问,就说明这人很有问题。

    再加上上辈子这人大概率是被六岁的周云墨纵火烧死,显然这不可能是个好养父。

    心里这样想着,但毕竟人在屋檐下,面上自然不能显露对人的质疑,她弯唇一笑,道:“挺好的!”

    秦慕文摸了摸额头,似是有些不好意思:“最近实在太忙了,全国各地到处出差,这么久没回来,多亏你照顾这家里和冬冬了。”

    江念道:“这是我应该做的。”

    秦慕文从后备箱取了拉杆箱,边往屋内走边继续问:“冬冬还习惯吧?”

    “挺习惯的。”

    秦慕文点头,笑说:“那就好。”走到小楼门口,他稍稍提高声音,“冬冬,爸爸回来了!”

    听到动静的小孩从屋内小跑出来。

    玄关处的男人,看到几个月没见的小孩,双眼一亮,拍拍手道:“冬冬,快过来,让爸爸看看你!”

    小孩奔跑的脚步顿住,遥遥望着男人,迟疑片刻后,才又再次走到男人跟前。

    秦慕文放下箱子,蹲下身,伸手爱怜地捏了捏小孩白嫩的脸颊,笑容可掬道:“几个月没见,冬冬长大了呢,脸蛋都圆润了。”见小孩浑身僵硬地望着自己,衣服怯生生的模样,他脸上笑容更深,“冬冬不会不记得爸爸了吧?”

    说着拍拍自己脑门,一脸懊恼的模样道:“都怪爸爸太忙,这么久都没回家看冬冬,你放心,这回爸爸回来,肯定会好好陪你的。”说着就要凑上前,“来,让爸爸亲亲。”

    然而他还没碰到周云墨白嫩的脸颊,小孩已经跟泥鳅似的挪开,躲到了跟上来的江念身后,双手还紧紧抓住了对方的衣摆。

    江念伸手安抚般地摸了摸他的头,笑着对秦慕文道:“秦先生,你这么久没回来,小孩子认生。”

    秦慕文站起来,看了看她身后的小孩,点点头和颜悦色道:“嗯,是我这个爸爸不合格。这几个月多亏你照顾冬冬,还把他照顾得这么好,辛苦了!”

    江念道:“冬冬很懂事的,不辛苦。”又说,“对了秦先生,你还没吃晚饭吧,我正在做饭,再去加两道菜,你有什么忌口吗?”

    秦慕文点点头:“没有,随便弄点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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