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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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果阿的总督大人就喜欢穿女人的衣服,他每年都要开一个舞会,参加舞会的大人们必须穿女人的衣服,而女人则要穿男人的衣服才可能进去,所以果阿有许多大人都喜欢穿女人衣服。我想,这是从帝国传来的风俗吧,大人您不就是从帝国过来的吗?”

    果阿的总督及上流社会的人大多都是葡萄牙人,他认为这种异装癖是从葡萄牙传来的一点不奇怪。

    我不知道,这是欧洲上流社会有一个奇怪的风尚,还是总督大人的个人爱好,只能笑着摇头。

    正笑着,人群突然退到道路两旁,一个满脸横肉,打着赤膊的印度男人,手拿鞭子追着一条伤痕累累地金毛犬朝我们跑来。我闪身躲开,金毛犬围着我的腿打转,那印度男人也就随着金毛犬在我身边转着跑,跑了几圈,突然大力推了我一把,骂道:“他妈的,滚开!”

    我跌倒在地,金毛犬也被他一鞭子抽得皮开肉绽,倒地呜咽。

    就算这样,那印度男人也不打算停手,扬鞭再打,很快,金毛犬身上漂亮的皮毛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地方。

    “先生,请住手!”见那人甩鞭子又要开打,我忙上前挡住他。虽然有教廷撑腰,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也不想轻易对抗这个莽夫,可这毕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任谁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它流逝吧!

    “你想妨碍我吗?死娘娘腔!”他怒气冲冲地扬了扬手中的鞭子——在卡伯拉修道院任教的时候,未免招来非议,我一直做男子打扮。头发剪得很短,穿着蕾丝缀领的白衬衫(繁复的蕾丝花边可以遮挡胸部),短至膝盖的亚麻裤,白布裹住小腿,再来一双尖头的牛皮鞋,这在葡萄牙是相当时髦的男士装扮。我力求以假乱真的效果,还在鼻下贴了一片胡子,这样,几乎没有人可以认出来我是女的。

    我赔笑:“不,我不敢。如果您愿意的话,请让我买下这条狗吧。”我掏出钱袋,却被他一把抓住扔远,又推了我一把:“死娘娘腔少管闲事。”

    我被他推得打了好几个趔趄,沙伸手扶住我,对那人说:“大人,您何必跟一只老狗一般见识,它已经快被您打死了,而且——”他眨眨眼说:“我身后的大人可是帝国来的神职人员,您就不怕得罪了教廷吗?”

    那人眼角抽了抽,上面的疤痕就像一个巨大的毛毛虫,也跟着蠕动,咬牙切齿地说:“神父们都穿黑袍,你以为本大爷不知道?”接着毫无征兆地抽了我一鞭子,嚣张大笑道:“教廷又如何?这世上没有谁能吓到老子,没有!”

    后背挨了鞭打的地方像着了火一样疼,胸腔内更是一阵翻天覆地,我又急又怒,有心说教,却苦于没有传教士们那么好的口才,不知道怎么才能跟恶势力作斗争,反倒拼了自己的身体去护着那条金毛犬。

    执鞭的印度男人迟疑了一下,人群骚动了一下,一个胖胖的金发男孩走出来,看到我们,大叫一声,“主人,哆啦在这里!我找到多啦了!”

    本来奄奄一息的金毛犬听到这话,忽然站起来,撒腿朝我身后跑去。

    我转过头,那金毛犬跑进另一个金发男人怀里,脑袋在他的胸膛上蹭来蹭去,发出低低的呜咽,而他身边一条小小金毛犬舔着受伤的金毛犬的皮毛。

    “阿比,我说过,你是我的猎物,你逃不掉的!”那男人抬起头来,一双深邃迷人的双眼射出凌厉的光芒,直指行暴的印度男人。

    印度男人看见他的脸,浑身一颤,脸色刷地变白,“麦克沃伊,麦克沃伊,果然是你,我就知道是你,我早就该弄死这两条该死的狗!!”

    被称作麦克沃伊的金发男子站了起来,他很高,身材匀称,穿着剪裁得体的蕾丝白衬衫和灰色格子裤,浑身散发出凛然之气,领口黑色的蝴蝶结则为他平添一份绅士气质,他长了一张非常英俊的脸,蓝眸如水,两颊泛红,薄唇如削,下巴方正,让人过目不忘,不过,此时他脸上的表情,才真正让我挪不开眼睛。

    他似笑非笑,带着得胜的满足,又好像刻意隐藏自己的情绪,看起来高深莫测。

    “阿拉伯海的黄金海盗阿比先生,我想你缺乏一个常识。”他说,左右扫了一眼,接着说道:“我的哆啦是一只金毛寻回犬。你知道什么是寻回犬吧?寻回犬会为主人寻回一切打到的猎物。上次在东海岸我射中你的时候,你就应该落入我的口袋,但,你侥幸逃过了,所以我的哆啦要把你叼回来。”

    阿比浑身一震,脸色更白了:“怪不得,怪不得,它一直跟着我,而这只小畜生时而出现,时而消失,想必是回去给你报信!!啊,我竟会被两只狗给戏耍了!!”

    他大叫一声,挥舞鞭子,手舞足蹈地往人群外冲,但为时已晚,左右有两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红发男人把他制服了。

    街道上的葡萄牙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同时也在窃窃私语。

    “他就是那个臭名昭著的黄金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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