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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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晓蝶试图压下鼻子泛起的那点酸意,回忆起自己创造出大魔王这个角色的时候。这是她第一次写小说,决定下笔写正文之前,小说大纲就断断续续地写了两年。
第一个出现在大纲里的角色并不是男主角杜若明,而是反派大魔王祝瑾渊。
在书写他人生小传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他命运的基调——得而复失。
具有悲剧色彩的反派才能让人记忆深刻,而他的命运也不需要多想,直接把她刚上大学时的遭遇润色一下,变得更惨一些,再换成仙侠背景就好了。
庄晓蝶高考那段时间生病,发挥失常,距离理想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仅差了两分,只能离开从小长大的城市,前往一个从未踏足过的城市上学。
祝瑾渊生于富贵人家,测出仙资,离开家前往仙门修仙,一家子人正高高兴兴地在回程路上,就被大能之间打架波及,一家子没能留下一人。
庄晓蝶刚住宿那会儿跟舍友发生了一些小矛盾。班长把可以全员编辑的申请奖学金文档发到群里,以庄晓蝶的成绩本来可以申请到一等奖学金,结果名单出来的时候却发现没有自己的名字,问了班长,班长却说她没有申请。大四毕业吃散伙饭的时候,舍友醉后承认是自己删了她的申请信息。
祝瑾渊因为天赋和根骨极佳,遭到同门嫉妒,中了他们的算计,被魔族抓去炼药,以至于现在身体还有残留的魔毒,总会不定时发作。
庄晓蝶在学生会被排挤,部长总要卡着时间点让她交各种材料,还得应付一些累人的社交活动。人人都说上了大学之后就得去过点精彩生活,但庄晓蝶却只觉得疲惫不堪。这个时候,只要她想到祝瑾渊被炼成药人,所有的痛苦都比不得他仙骨被腐蚀的痛苦,好像这种社交疲惫就能减轻不少。
虽然他是纸片人,却在这个时候给予了她不少力量。
后来的他因为身体积累魔毒过多,炼药师就直接把他丢进了万魔窟里让他自生自灭,却没想到祝瑾渊如此坚韧和强大,竟然从万魔窟里爬出来了。
在书写这一段的时候,庄晓蝶是自愧不如,原本想把祝瑾渊当作万魔窟的副本小boss,干脆让他一世都在万魔窟坑底,但她只要敲下“祝瑾渊”三个字,关于他的人生经历几乎不需要思索就能敲出来,而且一个字都改不动。
总觉得改动了之后,这个祝瑾渊,就不再是原本的祝瑾渊了。
好像书里的人有了生命。
庄晓蝶面前落下一道阴影,覆盖住了她大半个身体。
她的视线中出现了一双木屐,男人用两根手指提着这双木屐,放到她的面前,摆正。
“灵泉水泡完会发热,但如果太过贪凉的话,对身体不好。”祝瑾渊对她说话时的语气总是温和很多。
庄晓蝶是赤着脚冲过来的,现在冷静下来后,才感觉到凉意。
“要起来吗?还是我再陪你一会儿?”祝瑾渊看着缩成一团的小姑娘,心里生出一点奇怪的情感,就像是当年他从万魔窟里爬出来,杀了无数魔族,本以为已经冷硬到不会再有波动的心脏,在看到路边被鲜血染红了羽毛的鸟雀,还是会驻足,救活它。
这种情感,好像叫做怜惜。
祝瑾渊按了按心脏的位置。总觉得自己好像也和她一样变得感情丰沛了。又或者,其实他本就是个感情丰沛的人?
庄晓蝶觉得这么呆在这里也不像话,便抬起头,仰视着他,伸手想要借力起身。
祝瑾渊低头,便猝不及防地撞入她那双澄澈的眼眸,梦中的她和现实里的她完全重合。
便是这一双眼睛,无数次在他的梦中出现,无数次驱散他的孤独。
他抓住她的手,将她一把拉了起来。
目光却紧锁着她的眼眸。
庄晓蝶眼里闪过愕然,她原本只是想拉一下他的衣摆,借力起来而已。
祝瑾渊却没给她松手的机会,而是移开了视线,垂眸看向地上那双木屐,提醒道:“先穿鞋。”
庄晓蝶下意识跟着他所说的话去做,低头将赤足伸入木屐中。木屐与地面有着高度差,她的身体微微摇晃,想要和他保持距离,却没想到对方直接托住了她的手臂,双手自然地变成了十指相扣。
庄晓蝶稳住身形,穿好另外一只木屐,小声道谢。
红绳覆盖在她的脚面上,衬得她皮肤白皙,圆润小巧的脚趾头蜷缩了一下,似乎在适应它们的“新家”。
庄晓蝶身上的长裙刚好能覆盖住脚面,穿鞋的时候微微提起裙摆,便露出那截单手就能圈住的脚踝。
祝瑾渊的眸光微暗,很快又移开视线,放到不远处的那棵花树上。
突然起风,吹乱了花树的花瓣,顶上的枝头压住下面那根长着花苞的树枝,两者相互纠缠,颠晃了好一会儿,才在风止住时分开。
真糟糕啊。他想。
正殿内已经被收拾好了,没有看见缝补衣服的绣花针和丝线什么的,而祝瑾渊的左手也恢复如初,连纱布都不用缠了。
魔尊的身体素质,自然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殿内,金胖子已经为她安排好了膳食。
庄晓蝶的目光总是时不时落在祝瑾渊的身上,即便在吃着美味佳肴,也忍不住打量他。
为什么他对她这么好?如果只是因为命契,总觉得好像没有必要做到这个程度。如果她是魔尊,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和自己绑定了命契,要同生共死,而且还是一个这么弱的普通人,一定会想方设法地解除命契,毕竟拿捏了她,就是拿捏了自己。
她会成为强大魔尊的唯一弱点。
而当魔尊的,又怎么会允许自己有这么明显的弱点呢?
庄晓蝶在吃饭的时候,祝瑾渊怕她吃得不自在,便让旁人都下去了,只余自己捧着一本闲书在另外一头陪着她。
祝瑾渊察觉到她的视线,单手翻了一页书,嘴角微扬。
心情不错。
庄晓蝶斟酌着语言,放下筷子,说:“魔尊大人,您好像还没问过我的名字。我叫庄晓蝶。‘庄生晓梦迷蝴蝶’的那个庄晓蝶。”
知道名字是交友的第一步,就算交不成朋友,也能留下一点痕迹,到时候他要对自己下手,也会留半分情。
祝瑾渊心想,他不问是因为他知道她的名字。
他放下手中的书,走向庄晓蝶,与她同坐一侧,牵过她的手,在她的掌心上一笔一划地写下——祝瑾渊。
“你和他们不同,叫我名字就好。”他想从她的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而不仅仅在她的笔下。
庄晓蝶怔了怔,不同?因为她身上有和他的命契吗?果然他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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