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普通人拥有一个亿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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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小妹洗了个热水澡,躺进暖烘烘的被窝里,谢寒梅重新打开后台,继续分析私信。戾气已经从疫情防控系列蔓延到了其他视频,评论下面也出现了很多诅咒的恶毒言论。“女表子”“贱人”之类的字眼随处可见,围绕生殖器官和祖宗十八代展开的骂街,很多还用了方言词汇和拟音字,虽然不能完全看懂,但恶意是一目了然的。
有些私信是真的相当露骨和恶毒,这些能报警处理吗?
诸如《民法典》之类的诸多法律,都赋予了公民名誉权。可是,名誉权的核心是外部的社会评价,所谓外部,是只有当其他人对你的社会评价降低了,骂你的人才有可能侵犯你的名誉权。
明白了吗?外部,公开的转发、评论可以是,但私信骂人,理论上只有双方两个人知道。没有“擅自公布”,没有“公开宣扬”,很难定罪。
不适用用名誉权,也不适用侮辱、诽谤。侮辱或诽谤定义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划重点,公然,这些规定都强调侵权至少要有第三个人知道。
“私信骂人”只是侵犯了“名誉感”而已,让你哭泣、害怕、生病、影响生活,最终也不能被定罪。
谢寒梅查了半晚上的资料,截至目前,提起名誉感上诉的案例全部失败了。说名誉感或许太官方学术了,人们更熟悉的是网暴。
名人需要承受这些,若是能简单取证定罪,那么多明星、网红,怎么会不报警处理,通过正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事实是,无可奈何啊。
想定罪也行,“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能管住他的。但是谢寒梅不敢。现在的社会形势,很多人一肚子戾气,你用法律手段,他已经走投无路了,两个女孩子在外面旅行,不能明言的危险系数太高。
谢寒梅转头看看拱起的被子,小妹已经被吓成这样,她也狠不下心,留着这些私信,以期达到“多次”的取证。
反复考虑、多方衡量,似乎,只有删除了事?
谢寒梅正想着,突然小妹一声尖叫坐起,惊惶得摸索,“姐,姐,姐——”
谢寒梅一个健步冲过去,把人搂在怀里,“在呢,在呢,不怕,不怕。”
又是一阵嚎啕大哭,哭得直打嗝。
谢寒梅摸着她的后背,全是冷汗,这次哄她去洗澡也不肯去了,洗手间她都不敢一个人去。谢寒梅无奈,只能哄她躺着,端水拧毛巾给她擦一下。
“姐,我不敢睡,你陪我躺一下吧。”谢幽兰换了新睡衣,靠在床头上。
“嗯。”谢寒梅刚坐过去,谢幽兰就把头靠在她肩膀,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窝着。
“还学会小鸟依人了啊~”
谢寒梅调笑,谢幽兰给面子得了勾了勾嘴角,心情却怎么也轻松不了。
“当网红这么难的吗?”
“肯定啊,一分钱一分货,挣得多,工作量就大,受的压力就大,被骂的也狠。”
“无冤无仇的,我宁愿不挣他们的钱。”
“憨满满,骂你的才不会给你一分钱呢。那些啊,网上敲键盘骂人一流,现实中你见到都是点头哈腰的废物。自己生活不如意,来我们这里找存在感,要是认真,咱就输了。”谢寒梅柔声安慰妹妹,“你看,我们不是又很多积极、正向的评价吗?很多人留言羡慕我们,夸你文案写得好,很动人,都看哭了。说我们拍的好,把家乡的美拍出来了,把小时候的味道拍出来了。”
谢幽兰闷闷的,“上回我文案上说‘天空是黑色的,眼睛也是黑色’,我是想通过黑色和金红色的对比,说日出的时候,光照在雕塑上的美,结果有人说我狗眼看人低,说我不懂欣赏艺术。我是夸是骂他们都分不出来吗?点赞还那么多,评论直接顶上来了。”
“别气啦,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来,来,我给你翻一翻,我记得之前收藏过一个视频,就是说这个主题的。”
谢幽兰按住她的手,叹道:“别翻了,我不想看短视频,现在。”
谢寒梅笑,“没事儿,过几天就好了。我们出去玩儿,不拍,纯玩儿。你以前天天在家就抱着手机,爸妈天天骂也不管用,自己想改也改不掉。现在好了,自动戒断~”
谢寒梅夸张模仿吸毒人员戒断,终于把谢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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