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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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

    花蒙蒙晋江文学城

    北大荒的冬天,太阳来得晚、走得早,正如迎春镇牡丹村的居民作息。

    但村口的老温家,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去,烟囱里已冒出一股热腾腾的炊烟。

    陆英子拿火钳拨了拨灶里的柴火,伸直腰瞅了眼锅里的水,站起来擦擦手,朝门边走去,打开用麻布封边的木门,往外看去。

    嘴里嘀咕着,“快来了吧。”

    温名生踏进村口,望见老伴的身影,赶忙哈着气,三步做两步跑回家。

    手里拎着刚从集市买的鲜五花肉,七毛八一斤,一路走来,表面已经结了层冰渣。

    递给陆英子,顺带在一旁打下手。

    一个是当年的炊事班班长,一个是炊事员,手艺自然没得说。

    陆英子手脚麻利,白肉、口蘑、黄花菜、黑木耳、鲜鸡蛋、猴头菇各自处理后放到卤水里煮,最后热点花椒油,浇在卤上。

    滋啦滋啦——

    一盆卤色红润,鲜香诱人的老北京打卤面就成了。

    “好香好香!”

    堂屋里,六妹温明娇鼻子最灵醒,从门缝里瞧见二老端着早餐过来,赶紧给开了门。

    陆英子先匀了三碗的分量递给儿子温明阳,“快给春梅拿去,她刚生娃娃,得多吃点,你别贪嘴,让着她些。”

    温明阳拿一条小被褥里三层外三层裹紧搪瓷饭盆,开门跑去隔壁屋。

    温家在牡丹村条件算不错,住的小院有三间正房一间灶屋。

    中间最大一间,给温明阳娶媳妇,最左边一间有堂屋和里屋,是两口子在住,兼做客厅杂物房。

    最右边一间只有一个屋子,是女儿的闺房。

    但这几天四妹病着,一家人都睡在左屋。

    两姐妹睡里屋,两口子就睡在堂屋炕上,方便照顾。

    温名生退伍后,在公社当仓库保管员,陆英子在镇上当理发员。

    两人生了六个娃娃,前头三个——大妹、二弟、三妹都成了家。

    家里现在就剩四妹和六妹两个,至于五弟,命苦,毛没长齐就没了。

    虽然温家条件不算差,但人口多,像这样开荤腥的日子,也是少见。

    六妹温明娇捧着碗就要滋遛滋遛来一口,被陆英子“啪”地拍了一筷子,“小耗子似的,喊你四姐了吗?”

    温明娇笑了笑,往后指去,“在屋里呢。”

    正好见温明曦掀开帘子朝他们露了个笑脸,心里叹气,都是一个妈生的,怎么她就瘦黄瘦黄的,她家四姐就这么好看呢。

    即使刚生了场病,即使大家穿的都是一样蓝幽幽的大棉袄,也跟年画上的人儿似的,笑起来顿时让人没了脾气。

    又敲着碗抱怨:“四姐,快来吃饭,你不来我都不能吃了。”

    温明曦挽唇浅笑,脚下顿住片刻,看着屋里糊了满墙的旧报纸,炕上摆着的搪瓷保温壶,墙上挂着的红红火火的日历,老式挂钟不辞辛苦地日夜“滴答滴答”的摆动。

    再次确认,她,穿书了。

    还是穿到一个和她同名同姓,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身上。

    三天前,她跟父母在大草原上坐热气球,因为天气骤变,热气球损坏,一篮子的人从高空坠下。

    她以为自己小命不保,谁知醒过来,发现自己竟然穿到了物资匮乏的七十年代。

    死过一回,物资再匮乏,她醒来时,也是开心的。

    就像以前,从没觉得平平无奇的打卤面有这么好吃。

    “我们家今天,可顶上谁过大寿了。”六妹温明娇像是饿死鬼投胎,三两口就把面滋溜完。

    看她四姐吃得那么美滋滋,觉得这打卤面好像确实比以前的好吃,忍不住又夹了一碗。

    温名生是个慈眉善目,五官端正的中年人:“那可不比生日好?你嫂子平安无事生了个小子,你四姐病了一场总算醒来,说明咱们家是有福气的。你四姐今天要去上工,得吃点荤腥的才有力气。”

    老北京打卤面有“人生三面”的说法,老温家祖上从北京来,到现在还有生日吃打卤面的习惯。

    陆英子听到这里,说,“要不别去了,再休息休息躺一天。”

    温明曦笑着摇头,语气自带一股暖糯的撒娇气,“我真的好了,躺了三天了,再不去人都要躺废了。”生活总是要重新开始的。

    陆英子想想也有理,见女儿面色红润,瞧着没大碍,就由她去。

    温明娇想起三天前,心有余悸地道:“四姐平时没怎么生病,这一病真吓人,醒来的时候哭得哗啦啦的,可把我给心疼的。”

    温明曦嗔了她一眼,“我不想死嘛,那是开心的。”

    她说的是真话。

    原以为一切都结束了,醒来发现还有知觉,身体没有半点受损,鬼门关走一趟,更知道活着多好。

    虽然是穿书,但温明曦真的是……喜极而泣来着。

    不过哭到最后,就变成真伤心了。

    也不知道爸妈……

    哎,她不愿意再想,只愿当她们跟自己一样,到了某个平行世界依旧过得好好的。

    事实证明人是很坚韧的动物,才三天,她已经接受了新身份。

    三天前醒来,脑子里有原主的记忆,但怕一时不适应露出破绽,这才装病又躺了两天消化。

    现如今,基本把老温家的亲戚都认全了。

    大冬天的,大家都很闲,遛弯看狗狗似的,都要遛过来家里看她一遍。

    额……温明曦忽地发现,这样形容自己好像不太好。

    “多吃点多吃点,有力气才能活蹦乱跳。”陆英子作为老母亲,想起前几天面色青白的女儿,自然是心疼,又替温明曦夹了一碗。

    “吃碗打卤面,不是生日胜生日。”陆英子指着碗里的菜开始说道:“这黄花菜,是今年夏天,我踏着八九点的太阳在山上摘的。你们别不爱听,摘黄花菜可有学问,要在开花一小时内采花骨朵最鲜美,过了花叶变薄,就没这么美味,打卤面没了它,味道就不对。还有这猴头菇啊,是你爸秋天上山采的,洗得干干净净,煮熟装瓶,家里还有好多,使劲吃使劲吃……”

    寒冷的冬日清晨,吃上这么一碗,确实是……真鲜!

    身上也热乎乎的,温明曦戴上雷锋帽,裹得严严实实的准备往农场去。

    出门前,突然被温明娇喊住:“四姐,秋苗姐喊咱们明天一起去山上,他们队里去锯木头,正好有伴,我们带小爬犁去拉柴火,你去吗?”

    “去!”温明曦毫不犹豫。

    她穿进的是一本男知青写的年代文里,就在去坐热气球前一晚,骂骂咧咧地把这本书看完。

    原主是这一代有名的美人,托人来提亲的人不少,但老温家疼孩子,不想女儿早嫁,都推了。

    而且这个年代倡导晚婚晚育,为了响应号召,二十三四岁才谈婚论嫁的大有人在,温明曦就这么一直长到二十二岁。

    按照原书的剧情,这次山上锯木,男知青宋溪使了小心计,在大树倒下时上演了一把英雄救美,性子软弱善良的原主感动得鼻涕泪流,就此答应了他的亲事。

    这是对原主描述最多的片段,结婚后,对原主的描述少之又少。

    总而言之就是——“贤内助”一个,全程无高光。

    温明曦那时在思考原主看上宋溪什么,想了想,大概是颜值吧?

    在书中,宋溪是个堪比宋玉潘安的大俊男。

    像不少漂亮女孩一样,原主的美好人生,以结婚为分界,戛然而止。

    结婚后,温明曦马不停蹄给宋溪生了个大胖小子,宋溪也搬到老丈人家住下,从此摆脱条件贫瘠的知青点,过上有人伺候吃喝的生活。

    眼下是1972年,再过几年,宋溪嗅到回城的风吹草动,立刻托关系回了城。

    跟原主说等回城安定下来再来接她,结果一等,就是十年。

    更可恨的是,宋溪没留下老家的任何信息,原主想写信都没地方寄。

    这十年,宋溪可不是兢兢业业地赚钱创造条件接她们回去,而是回城就在父母的安排下,娶了一个厂长女儿。

    可十年里,一个蛋都没下出来。

    彼时宋溪已经飞黄腾达,以生不出儿子为理由,踹了厂长女儿。

    本来想再娶,但宋溪的老母亲病入膏肓,一番算计后,才勉强回到迎春镇把儿子和原配接回去。

    回城后,温明曦依旧是兢兢业业相夫教子,宋溪却是百花丛中过,叶叶都沾身。

    书里每一位“红颜知己”都极尽描述,对温明曦的描述都是一笔带过。

    ……

    最后,温明曦在五十岁那年就因为郁结过多,得了绝症死去,什么福也没享到。

    而宋溪,转身就娶了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女生。

    看完这本书,温明曦也差点郁结而亡……同名同姓,代入感成指数增长。

    原书已经够让人心梗,而更让温明曦想将书丢进火盆的是,这本书的后记是作者的亲儿子撰写的。

    后记里,儿子透露这本年代文中,温明曦和宋溪这条线真实存在,是他爹改编自自己的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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