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刑事侦查(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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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便利店购买过香烟与可乐,证实了他所言非虚。

李跃华说他事先并不知道妻子会带着儿子来金城找他,可是在警方勘查现场时那辆被认为是引起煤气爆燃的儿童玩具车令伍智不解,既然不知道妻子与儿子要来,他又为什么会把玩具车买来放在家里呢?是不是他故意对警方隐瞒了什么?于是,伍智就问他那儿童车是什么时候买的,在什么地方买的,买给谁的。

李跃华说是去年在网上购买的,是买来给儿子玩的,当时他儿子就住在那个房屋里。

见李跃华说话好像不假思索的样子,伍智认为他说的可能是真的,不过,为了夯实证据链条,伍智认为有必要在网上查一下他购玩具车的记录。

说起家里由玩具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李跃华痛心疾首,表示要追究不良商家的法律责任。

伍智假设凶手不是李跃华而另有其人,那么凶手肯定是在李跃华购买饮料后的某个时间段作的案,情况应该是这样:凶手要么趁李跃华不在家潜入室内作案,要么以某种名义跟随李跃华进入他家或者借故让在家里的李跃华开门让其进入屋内,然后找机会投毒。

于是,伍智询问李跃华你从购买饮料后至案发前的这段时间什么时候出过门,出了几次门,什么时候回的家,你有没有见谁去过你家里,你出门时有没有忘记关门。

李跃华一一作答了。

他这几天总共出了六次门,关于出门时间和回家时间,他只说了个大概范围,因为他没有刻意去记它;他声称这几天没有谁来他家里;他确定自己每次出门都是把门关好的。

不过,他向伍智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7月18日那天他得知老婆来到家门口后,由于门是锁着的,由于事业发展需要身在外地的他并不打算在当天回家,就叫老婆找开锁师傅来开锁。

他记得当时与老婆通话的时间是上午十一点半左右,那时他刚加完油把车开出加油站。

伍智拿他手机看了一下他与吕玉婵的通话记录:10:43,通话时间为37秒,证明他没说谎。

李跃华接着讲述,那次通话过了四十分钟后,他老婆打电话给他说是锁已经换好了,她是在楼道的墙壁上看到张贴的开锁广告,然后打电话给开锁师傅的,过了十多分钟开锁师傅就来到了家门口。

伍智把这些重要情况反映给了吴书旗。

吴书旗马上派人调查那个开锁师傅的手机号码并找他了解情况,她觉得这是一条重要线索。

另外她调取了案发单元楼7月18日中午的电梯监控,发现在11:13有一个身穿青绿色制服的中年男子背着工具包出现在了视频里,通过辨认确定他是开锁师傅。

他从一楼坐电梯到七楼出电梯,再次从七楼进入电梯的时间是11:35,他坐到一楼出了电梯。

开锁,它涉及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正规的开锁公司在公安局有备案,这位开锁师傅的衣着虽然很正规,但是他的身份还待核实。

伍智曾怀疑李跃华与吕玉婵有婚外情,在他多次严厉询问下,李跃华终于低头承认他与吕玉婵确实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伍智又问李跃华,熊之扬知不知道你跟吕玉婵发生了婚外情,李跃华说知道,还说熊之扬为此多次跟吕玉婵闹离婚。

对于案发那天吕玉婵为什么会出现在李跃华家里的情况,李跃华给出的解释是他得知妻子带着儿子来到家门口后,就打电话给吕玉婵说起了这件事情,吕玉婵说我去会会你老婆,他劝她不要去,他担心老婆会怀疑他跟吕玉婵的关系非同寻常从而引发矛盾,她说你放心,我自有策略,不会让她知道我们的真实关系。

孙如民那组也把嫌疑人熊之扬从他的装修公司带到了刑侦局。

刚把熊之扬带回刑侦局,孙如民就问伍智对李跃华的审讯情况,他认为熟知审讯情况有助力于对熊之扬审问时占据灵活优势,伍智把情况大致说了。

民警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调取了熊之扬与吕玉婵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熊之扬发的信息中带有“你和李跃华去死”、“我会让你好看”、“自作孽,不可活”等极具威胁性的字眼。

熊之扬的作案嫌疑陡然增大了。

“自古奸情出人命!”孙如民在心里默念这句话。

孙如民想,熊之扬如果确实是凶手的话,那么他作案必须趁李跃华不在家并打开他家的房门,他是怎么进屋的呢?如果破坏掉门锁,那么李跃华回来肯定会有所察觉而报警,可是我们侦查员并没有听他说他家门锁被撬过,也没听辖区派出所的同志说他报过警,难道熊之扬配有他家大门钥匙?嗯,肯定是这样!我猜出于信任,李跃华把自家的大门钥匙给到了吕玉婵,而这事正好被熊之扬知道了,他就找机会拿走钥匙配了一把,然后把原钥匙还回来,神不知鬼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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