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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外的脚步声瞬而变得几不可闻。

    阮渔被拉进屋内后大脑一片空白,她趔趄着低下头,与沈北明的胸膛极度贴近,薄薄的潮气润湿她的面颊。鼻尖飘着香柑与薄荷混合的清冽淡香,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又沉淀出柏树的冷感,似春雪化净后破出的草苔,无边无际,刺透她的灵魂。

    沈北明蓦然松开手。

    被他紧握过的手腕浮起一圈粉红的痕迹。

    阮渔乍然回过神,弹簧一般杵直了身体,穿着板鞋的双脚不自觉向后退了一步。

    “那,那我先回去了。”

    不知为何,她的嗓音变得沙哑混沌。在两次用力的清嗓后,才恢复如常。

    沈北明弯腰捡起车钥匙,往玄关柜的挂钩上一放。

    随口一问:“吃晚饭了?”

    “嗯?”阮渔抬眼,上目线朝向他,愣了一秒,“没有。”

    “那一起吃。”

    沈北明说完背过身,踩着双灰色的拖鞋,拿起挂在椅背上的毛巾,单手伸过头顶擦了几下头发。

    阮渔觉得自己幻听了。

    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沈北明邀她一起吃饭的理由。

    于是她直白地问:“为什么?”

    “朋友临时有事。我一个人吃不完,既然你来了,不如一起吃。”

    沈北明说话的时候往阳台走去,毛巾不知道往哪个篓子里一扔,脚步又折返回来。一来一去间,他的声音也忽远忽近、忽响忽轻,但从始至终很平淡。

    阮渔一直站在玄关口,被那只灰狼盯着看,脚底像是往下打了地钉,挪不开。

    她根本没功夫想他话里的朋友是男是女,直觉告诉她这理由很是牵强。

    因为怕浪费菜,就留前女友一起吃饭?那是骗三岁小孩子的话。

    “不用了,我家附近很多餐馆,随便吃点就行。”她想了想,顺着沈北明牵强的理由补了一句,“你吃不完的话就放冰箱,不想吃剩菜的话就丢掉。”

    沈北明忽然停下脚步,立在她面前。

    沉声替她回忆:“阮渔,是你说过不能浪费食物。”

    阮渔噎了噎,她确实说过。

    可是,“你吃不完是你的事,要怪也是怪你的朋友放了鸽子,与我无关。”

    沈北明望她片刻,颔首,漠然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

    她一直是这样,声音清脆温和,说话语速不急不缓。外人以为她是被牧的绵羊,不知她是在陡峭岩壁上跳跃的岩羊,即使雪豹在身后咬住她的腿骨,也依旧会向前奔跑。她不是那需要犬只保护的绵羊,她是坚毅的。

    沈北明转头看向阳台外的城市景貌,染红半边天的晚霞将要隐去,夜幕正在升起。入冬后的白昼缩短,而黑夜被拉长,人的情绪也不似夏日那般一点就着。

    “晚高峰堵车,吃了饭再走。”

    阮渔随他的目光看去,“没关系,我慢慢——”

    她话还没说完,沈北明似乎就料到了她要说的所有话,掐在中间截断。

    “阮渔,你在怕什么?”

    他转回头,直直看着她,眼里却没有掺杂一丝情绪。

    阮渔有些懵,没料到他会这样问,一时没有答上话。

    “怕我对你余情未了?还是怕我对你图谋不轨?”

    阮渔一怔。

    是啊,怕什么?

    怕他对自己做什么?虽然人性不可信,但沈北明一定不是那样的人。

    还是余情未了?

    下一秒,沈北明回答了她脑海里的问题。

    “你是不是想太多了?”他勾着唇角,眉眼处透着冷漠,“我对沈云璃的朋友,没有兴趣。”

    一字一顿的答案被篆刻在她心上。

    明了地解答她的心问。

    阮渔沉默近半分钟后抬起头,不卑不亢看向他说:“我没有想太多,原本只是不想麻烦你。但既然你不嫌麻烦,那我又为什么不白嫖一顿美味的晚餐呢?”

    阮渔不喜欢被人说她在害怕什么,也不喜欢被人看作是自作多情。

    吃一顿饭有什么大不了的,还能少块肉不成?

    她闭眼深呼吸一次,睁开眼自然地向地上看去,“有拖鞋吗?”

    沈北明俯身从右侧鞋柜里拿出一双崭新的拖鞋。

    “穿这双。”

    定眼一看,是阮渔颇喜欢的烟青色。它靠在其他鞋边上,显得格外娇小,一看就是女士鞋。

    阮渔没多嘴问这是为谁准备的。或许是为沈云璃,或许是为母亲,或许是为朋友,再或许是为以后的女友。

    总归不关她的事。

    踏进从未涉足过的沈北明私人领地,阮渔这才发现餐桌上已摆满菜肴。红烧肉、青椒牛柳、青菜面筋、粉丝扇贝、糖醋排骨、豆腐汤……糖色浓郁,香气扑鼻,粉丝吸满汤汁晶莹欲滴。阮渔抿了抿嘴,心说白嫖一顿也没什么不好的。

    她曾在与沈北明同行的旅途中见识过他的厨艺。

    那次他们坐火车跨过了大半个国家,停留在雪山景区内。阮渔水土不服,格外想吃家乡菜,于是沈北明借用了酒店的厨房,而她则坐在空旷的餐厅内眺望窗外的风景。金灿灿的光线落在雪白山尖上,像金河漫开流淌,世人说那叫做日照金山。他做了一桌关城风味的家常菜,落座时身上还裹着淡淡一丝烟火气,有别于阮渔曾经认识的他。他说厨艺是在美国留学时练出来的,为了满足他自身挑剔的口味。

    他比阮渔挑剔得多,合他的口味,也自然合阮渔的。

    阮渔数着餐桌上碗筷的数量,下意识像在家中一样道:“先提前说好,我不会因为吃了你做的饭就负责洗碗,我讨厌洗碗。”

    沈北明看了她一眼,指了指厨房左侧的区域。

    洗碗机。

    阮渔咬着上唇,机械地坐下。

    虽然洗碗机在国内普及率并不算高,但像沈家姐弟这样的自然是有的,而她想当然地以为所有老城区的房子都和自己家一般。每每回到家中,她都躲避洗碗这件事,久而久之,为了不吃人嘴短,她都在晚饭后才回家,只偶尔在家吃早餐。她厌恶和漂浮在水面上的油水打交道,也厌恶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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